錩泰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機機械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541
地址台中市后里區南村路41號
英文地址No 41 Nan-tsuen RoadHo-Li , Taichung City ,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錩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3248433
官網www.toty.com.tw
電子郵件信箱jack@mail.toty.com.tw
傳真機號碼04-25574960
簽證會計師2黃宇廷
簽證會計師1羅文振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過戶電話02-25048125
股票過戶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788,00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3-03-19
成立日期1989-04-21
總機電話04-25580669
代理發言人林美君
發言人職稱財務主管
發言人張錦華
總經理張經金
董事長張經金

錩泰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83,633,680

本期淨利(淨損)(元):115,190,286

可分配盈餘(元):786,323,25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46,923,25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9,4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條之一:本公司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於完納一切稅捐後,應先彌補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再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額加計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前項分派之股東紅利,全部或一部分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前項項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公司股利政策係依據營運規劃、投資計畫、資本預算及內外部環境變化由董事會予以訂定。本公司所營事業係屬資本密集行業且目前處於營運成長階段,需以保留盈餘因應營運成長及投資需求之資金,現階段採取剩餘股利政策。公司於前項紅利分派時,每年發放股東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五。本公司無虧損時,得將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及法定盈餘公積(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以現金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

錩泰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85,819,738

本期淨利(淨損)(元):272,058,773

可分配盈餘(元):762,433,68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83,633,68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8,8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條之一 本公司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於完納一切稅捐後,應先彌補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再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額加計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前項分派之股東紅利,全部或一部分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前項項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公司股利政策係依據營運規劃、投資計畫、資本預算及內外部環境變化由董事會予以訂定。本公司所營事業係屬資本密集行業且目前處於營運成長階段,需以保留盈餘因應營運成長及投資需求之資金,現階段採取剩餘股利政策。公司於前項紅利分派時,每年發放股東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五。

備註:其他調整事項係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錩泰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22,635,717

本期淨利(淨損)(元):299,261,160

可分配盈餘(元):682,819,73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85,819,73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97,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其他調整事項係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章程-第三十條之一:本公司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於完納一切稅捐後,應先彌補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再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額加計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前項分派之股東紅利,全部或一部分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