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隆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機機械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537
地址南投市自立三路6號
英文地址NO.6.TZU-LI 3 RD.NANTOU CITY,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廣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3556563
官網www.klb.com.tw
電子郵件信箱vincent@mail.klb.com.tw
傳真機號碼049-2255139
簽證會計師2吳松源
簽證會計師1徐建業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100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過戶電話02-23892999
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實收資本額820,663,940
上市日期2002-01-22
成立日期1990-01-25
總機電話049-2254777
代理發言人洪相正
發言人職稱協理
發言人劉晃瑋
總經理李瑞勳
董事長李耀銘

廣隆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5

股東會日期:113-06-1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45,644,381

本期淨利(淨損)(元):609,101,768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二條:為激勵員工及經營團隊,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分派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二,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五。 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方式分派時,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 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第二十二條之一: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應依法提繳稅捐、彌補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另依相關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由於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考量股東利益財務結構與公司長遠發展,股東紅利之總額應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八十,其中現金紅利應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74,001,358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7.00000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22,163,648

可分配盈餘(元):1,396,165,006

備註:無

廣隆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4

股東會日期:112-06-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71,691,626

本期淨利(淨損)(元):881,574,536

可分配盈餘(元):1,665,010,32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45,644,38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19,365,94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二條:為激勵員工及經營團隊,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分派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二,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五。 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方式分派時,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 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第二十二條之一: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應依法提繳稅捐、彌補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另依相關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由於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考量股東利益財務結構與公司長遠發展,股東紅利之總額應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八十,其中現金紅利應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十。

備註:

廣隆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2

股東會日期:111-06-1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92,064,029

本期淨利(淨損)(元):620,037,685

可分配盈餘(元):1,244,892,18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71,691,62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7.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73,200,55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二條:為激勵員工及經營團隊,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分派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二,董監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五。 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方式分派時,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 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第二十二條之一: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應依法提繳稅捐、彌補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依相關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由於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考量股東利益財務結構與公司長遠發展,股東紅利之總額應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八十,其中現金紅利應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十。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