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庭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機機械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539
地址台中市太平區永豐路78號
英文地址No.78, Yongfeng Rd., Taiping Dist.,Taichung City 411032,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2646207
官網www.geetech.com.tw
電子郵件信箱chiuting@geetech.com.tw
傳真機號碼(04)2270-1096
簽證會計師2林明壽
簽證會計師1黃千真
過戶電話(02)2702-3999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653,70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2-10-29
成立日期1981-08-17
總機電話(04)2270-0258
代理發言人莊佳玲特助
發言人職稱財務部協理
發言人陳志濱
總經理張永和
董事長莊博彥

巨庭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3

股東會日期:113-06-1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06,881,082

本期淨利(淨損)(元):62,997,325

可分配盈餘(元):764,347,24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25,125,24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9,222,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條之一: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依法繳納稅捐,彌補以往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額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備註:

巨庭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3

股東會日期:112-06-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18,936,202

本期淨利(淨損)(元):392,238,578

可分配盈餘(元):870,306,08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06,881,08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63,425,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條之一: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依法繳納稅捐,彌補以往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額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備註:

巨庭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5

股東會日期:111-06-2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90,494,077

本期淨利(淨損)(元):88,429,123

可分配盈餘(元):571,232,20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18,936,20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2,296,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條之一: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依法繳納稅捐,彌補以往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額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