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特別股
股票分類電機機械
股票屬性證券期貨業
股票代碼453982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1巷37之1號4樓
英文地址4F., No.37-1, Ln.11, Sec.6, Minquan E. Rd., Neihu Dist,Taipei.Taipei City,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台灣智慧光網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3729177

0.0191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備註: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622178429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78558922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236353433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70,598,749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140626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14030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30,101

可分配盈餘(元):

本期淨利(淨損)(元):1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

股東會日期:達邁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3645

期別:無1140630

股利所屬期間:第二十四條之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已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金,另應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淨額(如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現金流量避險中屬有效避險部分之避險工具利益及損失等累計餘額等),應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自當年度稅後淨利加計當年度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如仍有不足時,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時,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嗣後股東權益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 2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 100%時,得不予分配。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公司無虧損,符合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股利所屬年(季)度:0

決議(擬議)進度: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