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利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子零組件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471
地址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18號3樓
英文地址3F,NO.18 Wu Chun 7 Rd.,Wu Gu Industry AreaWu Gu Shiang,Taipei,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7699023
官網www.soly-tech.com
電子郵件信箱solelytec@soly-tech.com
傳真機號碼(02)2290-1974
簽證會計師2吳漢期
簽證會計師1徐永堅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過戶電話(02)23711658
股票過戶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5000000
實收資本額1,504,145,36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0-03-06
成立日期1982-10-21
總機電話(02)2299-1907
代理發言人林大鈞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特助
發言人邱志偉
總經理鄭傑
董事長鄭傑

首利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06,335,813

本期淨利(淨損)(元):-43,159,636

可分配盈餘(元):-749,245,97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49,245,97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稅後純益,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撥補虧損。(二)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三)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額得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長期財務規劃及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分配股東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惟現金股利每股配發金額不足一元時,得全數改採股票股利發放之。

備註:無

首利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3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52,318,439

本期淨利(淨損)(元):-157,282,670

可分配盈餘(元):-706,335,81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稅後純益,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撥補虧損。(二)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三)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之提列,如為本公司前期累積之帳列其他權益減項淨額及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應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有不足時,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其餘額得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長期財務規劃及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分配股東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惟現金股利每股配發金額不足一元時,得全數改採股票股利發放之。

備註:無

首利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3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34,664,982

本期淨利(淨損)(元):-18,525,913

可分配盈餘(元):-552,318,43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稅後純益,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撥補虧損。(二)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三)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額得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長期財務規劃及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分配股東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惟現金股利每股配發金額不足一元時,得全數改採股票股利發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