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鼎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子零組件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224
地址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四路24之1號
英文地址NO.24-1 Industry E. RD Ⅳ,Hsinchu Science ParkHsin-Chu,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聚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6433242
傳真機號碼03-5644624
官網www.pttc.com.tw
電子郵件信箱ir@pttc.com.tw
簽證會計師2林玉寬
簽證會計師1謝智政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23892999
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856,453,61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9-09-17
成立日期1997-12-18
總機電話03-5643931
代理發言人林志中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楊泓文
總經理王紹裘
董事長朱復華

聚鼎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44,856,940

本期淨利(淨損)(元):106,352,514

可分配盈餘(元):518,314,04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32,668,68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8,468,042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三條之一公司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加計以前年度未分派盈餘,再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送經股東會決議分派。本公司董事會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所屬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為考量本公司長期財務規劃,追求股東長期利益,穩定經營績效目標,現金股利分配最少不得低於發放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聚鼎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80,606,035

本期淨利(淨損)(元):89,938,253

可分配盈餘(元):530,502,30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44,856,94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8,468,04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三條之一公司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加計以前年度未分派盈餘,再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送經股東會決議分派。本公司董事會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所屬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為考量本公司長期財務規劃,追求股東長期利益,穩定經營績效目標,現金股利分配最少不得低於發放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聚鼎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95,741,774

本期淨利(淨損)(元):510,054,122

可分配盈餘(元):744,598,81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80,606,03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2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63,992,78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嗣後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公告之。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三條之一公司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加計以前年度未分派盈餘,再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送經股東會決議分派。本公司董事會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所屬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為考量本公司長期財務規劃,追求股東長期利益,穩定經營績效目標,現金股利之分配最少不得低於發放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