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成科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子零組件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191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48-3號4樓
英文地址4F., No.48-3, Minquan Rd., Xindian Dist.,New Taipei City 231,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1069921
官網www.gbm.com.tw
電子郵件信箱webmaster@gbmgroup.com
簽證會計師2張至誼
傳真機號碼(02)2912-1616
簽證會計師1吳恪昌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27905885
過戶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行善路398號8樓
股票過戶機構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辦事處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4,743,03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7-10-19
成立日期1973-02-23
總機電話(02)2910-8800
代理發言人翁家玉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楊建輝
總經理賴偉珍/楊建輝
董事長焦佑衡

精成科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28

股東會日期:113-06-1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530,515,932

本期淨利(淨損)(元):3,158,956,334

可分配盈餘(元):8,373,596,86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808,396,96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3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 卅 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彌補以往虧損並提繳稅款,次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紅利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或保留之。第卅之一條:本公司股利政策係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本公司未來發展計畫及財務結構,營運狀況等因素決定,採穩健原則分派。就可分配盈餘得酌予保留或以股票股利或以現金股利或以股票及現金股利等方式分派之。本公司正處營業成長階段且所屬產業景氣與發展趨勢變遷快速,為促進公司永續之經營發展追求財務穩健之長遠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由董事會擬具股利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惟現金股利之比例不低於擬分配股利總數之1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65,199,900

備註:無

精成科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5-03

股東會日期:112-06-1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537,049,260

本期淨利(淨損)(元):2,472,580,531

可分配盈餘(元):6,763,703,73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530,515,93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600000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 卅 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彌補以往虧損並提繳稅款,次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紅利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或保留之。第卅之一條:本公司股利政策係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本公司未來發展計畫及財務結構,營運狀況等因素決定,採穩健原則分派。就可分配盈餘得酌予保留或以股票股利或以現金股利或以股票及現金股利等方式分派之。本公司正處營業成長階段且所屬產業景氣與發展趨勢變遷快速,為促進公司永續之經營發展追求財務穩健之長遠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由董事會擬具股利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惟現金股利之比例不低於擬分配股利總數之1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33,187,8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備註:

精成科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4-27

股東會日期:111-06-0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830,314,103

本期淨利(淨損)(元):2,891,371,100

可分配盈餘(元):5,362,336,48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537,049,26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74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25,287,22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 卅 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彌補以往虧損並提繳稅款,次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紅利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或保留之。第卅之一條:本公司股利政策係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本公司未來發展計畫及財務結構,營運狀況等因素決定,採穩健原則分派。就可分配盈餘得酌予保留或以股票股利或以現金股利或以股票及現金股利等方式分派之。本公司正處營業成長階段且所屬產業景氣與發展趨勢變遷快速,為促進公司永續之經營發展追求財務穩健之長遠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由董事會擬具股利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惟現金股利之比例不低於擬分配股利總數之1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