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寶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子零組件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155
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南豐路269號
英文地址No.269, Nanfong Rd. , Pingjhen District , Taoyuan City 324 , R. O. C  
登記公司、店家鈞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306130
官網www.kingcore.com.tw
電子郵件信箱kc@mail.kingcore.com.tw
傳真機號碼03-4690127
簽證會計師2陳國帥
簽證會計師1林政緯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1段96號B1
過戶電話02-25048125
股票過戶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871,477,22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6-08-18
成立日期1986-11-29
總機電話03-4698855
代理發言人陳震漢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蔡裕江
總經理蔡裕江
董事長楊正利

鈞寶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19

股東會日期:113-05-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7,571,487

本期淨利(淨損)(元):74,796,065

可分配盈餘(元):112,468,95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7,975,75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4,493,19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度如有獲利,應先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作為董事酬勞、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之間作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由董事會依營業淨利及業績目標達成情況定之,員工酬勞分派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當期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後,應先彌補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額,其合計數由董事會擬定提撥百分之十(含)至百分之百分配案,提請股東會通過後分配股東紅利。本公司現處於成熟期產業,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而衡量未來年度之資金需求及資本結構,其中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當年度股東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鈞寶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0

股東會日期:112-05-3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698,952

本期淨利(淨損)(元):190,616,373

可分配盈餘(元):168,293,07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7,571,48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0,721,58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度如有獲利,應先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作為董監事酬勞、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之間作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由董事會依營業淨利及業績目標達成情況定之,員工酬勞分派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當期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後,應先彌補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額,其合計數由董事會擬定提撥百分之十(含)至百分之百分配案,提請股東會通過後分配股東紅利。本公司現處於成熟期產業,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而衡量未來年度之資金需求及資本結構,其中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當年度股東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備註:

鈞寶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1

股東會日期:111-05-2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325,339

本期淨利(淨損)(元):80,798,050

可分配盈餘(元):78,581,28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698,95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3,882,33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度如有獲利,應先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作為董事酬勞、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之間作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由董事會依營業淨利及業績目標達成情況定之,員工酬勞分派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當期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後,應先彌補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額,其合計數由董事會擬定提撥百分之十(含)至百分之百分配案,提請股東會通過後分配股東紅利。本公司現處於成熟期產業,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而衡量未來年度之資金需求及資本結構,其中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當年度股東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