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通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腦及週邊設備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397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 段97號10樓
英文地址10F., No. 97, Sec. 1, Xintai 5th Rd., Xizhi Dist.,New Taipei City, Taiwan, 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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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30950652
官網WWW.DF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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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機號碼(02)2697-3218
簽證會計師2高靚玟
簽證會計師1張惠貞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過戶電話(02)2389-2999
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 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144,888,57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0-01-15
成立日期1981-07-14
總機電話(02)2697-2986
代理發言人陳芳宇
發言人職稱資深處長
發言人黃麗敏
總經理蘇家弘
董事長陳其宏

友通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1,943,818

本期淨利(淨損)(元):361,685,926

可分配盈餘(元):426,411,06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2,944,49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43,466,571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後,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前項盈餘分配案若以現金股利為之,則授權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

備註:無

友通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8,914,345

本期淨利(淨損)(元):528,229,689

可分配盈餘(元):569,899,24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1,943,81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57,955,42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後,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前項盈餘分配案若以現金股利為之,則授權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

備註:無

友通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5,053,731

本期淨利(淨損)(元):615,903,212

可分配盈餘(元):385,278,68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8,914,34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4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12,159,88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後,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前項盈餘分配案若以現金股利為之,則授權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本公司得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以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配發新股或現金。前項若以現金方式為之,則授權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