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茂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汽車工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587
地址(52861)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路28號
英文地址NO.28,KUNG-CHIU RD.,FANG-YUAN INDUSTRIAL DISTCHANGHUA,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吉茂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157564
官網www.cryomaxcooling.com
電子郵件信箱info@cryomaxcooling.com
傳真機號碼(04)896-7907
簽證會計師2劉美蘭
簽證會計師1王玉娟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過戶電話02-7719-8899
股票過戶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686,244,49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8-04-16
成立日期1984-08-22
總機電話(04)896-7892
代理發言人蔡淑萍
發言人職稱經理
發言人許乃龍
總經理劉彥狄
董事長劉彥狄

吉茂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上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06/30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8-0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03,076,372

本期淨利(淨損)(元):0

可分配盈餘(元):103,076,37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3,076,37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七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依法提繳稅款。二、彌補累積虧損。三、扣除一、二項後,如有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規定或營運必要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扣除一至四項餘額併同以往年度之累積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紅利可分配數額。第廿八條:本公司股利政策採穩健平衡原則,並參酌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公司未來發展等因素,就當年度所分配之股利中提撥至少百分之十發放現金股利。但董事會得依當時整體營運狀況調整該比例,並提請股東會決議。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備註:本期不予分派未編造盈餘分派表故分配各欄位均為0。

吉茂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
增資配股經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2/07/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3

股東會日期:113-05-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4,646,887

本期淨利(淨損)(元):42,061,252

可分配盈餘(元):171,700,82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3,076,37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182817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4,312,22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34,312,23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七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依法提繳稅款。二、彌補累積虧損。三、扣除一、二項後,如有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規定或營運必要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扣除一至四項餘額併同以往年度之累積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紅利可分配數額。第廿八條:本公司股利政策採穩健平衡原則,並參酌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公司未來發展等因素,就當年度所分配之股利中提撥至少百分之十發放現金股利。但董事會得依當時整體營運狀況調整該比例,並提請股東會決議。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備註:

吉茂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1/07/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5,858,010

本期淨利(淨損)(元):137,605,502

可分配盈餘(元):203,271,33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34,646,88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8,624,44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七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依法提繳稅款。二、彌補累積虧損。三、扣除一、二項後,如有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規定或營運必要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扣除一至四項餘額併同以往年度之累積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紅利可分配數額。第廿八條:本公司股利政策採穩健平衡原則,並參酌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公司未來發展等因素,就當年度所分配之股利中提撥至少百分之十發放現金股利。但董事會得依當時整體營運狀況調整該比例,並提請股東會決議。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備註:無

吉茂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0/07/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2,546,350

本期淨利(淨損)(元):102,477,305

可分配盈餘(元):104,482,45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5,858,01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8,624,44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七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依法提繳稅款。二、彌補累積虧損。三、扣除一、二項後,如有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規定或營運必要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扣除一至四項餘額併同以往年度之累積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紅利可分配數額。第廿八條:本公司股利政策採穩健平衡原則,並參酌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公司未來發展等因素,就當年度所分配之股利中提撥至少百分之十發放現金股利。但董事會得依當時整體營運狀況調整該比例,並提請股東會決議。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