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華-KY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汽車工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338
地址廣東省東莞市厚街鎮橋頭第三工業區
英文地址3rd Industrial Zone, Qiaotou, Houjie TownDongguan City, Guangdong Province, PRC
登記公司、店家
統一編號
官網www.hirosawa.com.cn
電子郵件信箱hiroca@hirosawa.com.cn
傳真機號碼0769-85903818
簽證會計師2連淑凌
簽證會計師1陳宜君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3樓
過戶電話02-33930898
股票過戶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838,40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2-12-19
成立日期2009-12-08
總機電話0769-89278888
代理發言人黃建中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黃盛昌
總經理黃建中
董事長余澤民
外國企業註冊地國KY 開曼群島

廣華-KY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113-05-3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017,312,964

本期淨利(淨損)(元):-164,316,371

可分配盈餘(元):1,837,031,22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795,111,22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1,92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除上市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時,董事會應以下述方式及順序擬訂盈餘分派案並提交股東會決議:(a) 依法提撥應繳納之稅款;(b) 彌補虧損(如有);(c) 依據上市法令規定提撥百分之十(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巳達本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d) 依據上市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及(e) 按當年度盈餘扣除前述第(a)項至第(d)項(下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並加計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後(下稱累積可分配盈餘),如有剩餘,得經董事會提議股利分派案,送請股東常會依據上市法令決議後通過分派之。股利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及/或股票股利方式發放,最低至少應為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百分之十五(15%),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二十(20%)。

廣華-KY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7

股東會日期:112-05-2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885,546,257

本期淨利(淨損)(元):136,329,007

可分配盈餘(元):2,184,992,96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017,312,96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67,68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除上市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時,董事會應以下述方式及順序擬訂盈餘分派案並提交股東會決議:(a) 依法提撥應繳納之稅款;(b) 彌補虧損(如有);(c) 依據上市法令規定提撥百分之十(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巳達本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d) 依據上市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及(e) 按當年度盈餘扣除前述第(a)項至第(d)項(下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並加計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後(下稱累積可分配盈餘),如有剩餘,得經董事會提議股利分派案,送請股東常會依據上市法令決議後通過分派之。股利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及/或股票股利方式發放,最低至少應為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百分之十五(15%),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二十(20%)。

廣華-KY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9

股東會日期:111-05-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799,067,961

本期淨利(淨損)(元):339,065,627

可分配盈餘(元):2,095,146,25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885,546,25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09,6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除上市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時,董事會應以下述方式及順序擬訂盈餘分派案並提交股東會決議:(a) 依法提撥應繳納之稅款;(b) 彌補虧損(如有);(c) 依據上市法令規定提撥百分之十(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巳達本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d) 依據上市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及(e) 按當年度盈餘扣除前述第(a)項至第(d)項(下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並加計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後(下稱累積可分配盈餘),如有剩餘,得經董事會提議股利分派案,送請股東常會依據上市法令決議後通過分派之。股利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及/或股票股利方式發放,最低至少應為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百分之十五(15%),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二十(2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