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塑膠工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301
地址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100號
英文地址4F, 201, Tung Hwa North RoadTaipei,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5708007
官網http://www.fpc.com.tw
電子郵件信箱formosa@fpc.com.tw
傳真機號碼(02)2717-8108
簽證會計師2寇惠植
簽證會計師1郭欣頤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後棟1樓
過戶電話(02)2718-9898
股票過戶機構本公司股務組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63,657,407,81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64-07-27
成立日期1954-11-05
總機電話(02)2712-2211
代理發言人簡嘉宏
發言人職稱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林勝冠
總經理郭文筆
董事長林健男

台塑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7,442,706,328

本期淨利(淨損)(元):7,337,709,156

可分配盈餘(元):43,864,497,00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7,498,756,22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365,740,781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次提股息,當年度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紅利分配案,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前項特別盈餘公積包含:一、因特殊用途所提列之盈餘公積。二、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及未使用之所得稅抵減額。三、其他依法令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所營事業屬成熟期產業,每年獲利相當穩定,股利政策採現金股利、盈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轉增資三種方式搭配發放,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分配百分之五十以上,並以發放現金股利為優先,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合計之比例,不得超過當年全部股利之百分之五十。

備註:無

台塑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次提股息,當年度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紅利分配案,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前項特別盈餘公積包含:一、因特殊用途所提列之盈餘公積。二、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及未使用之所得稅抵減額。三、其他依法令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所營事業屬成熟期產業,每年獲利相當穩定,股利政策採現金股利、盈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轉增資三種方式搭配發放,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分配百分之五十以上,並以發放現金股利為優先,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合計之比例,不得超過當年全部股利之百分之五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6,736,111,28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20000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7,442,706,328

可分配盈餘(元):64,178,817,608

本期淨利(淨損)(元):36,142,867,80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6,628,192,670

股東會日期: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0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備註:無

台塑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0

股東會日期:111-06-0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5,819,897,455

本期淨利(淨損)(元):71,355,310,849

可分配盈餘(元):88,827,267,07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6,628,192,67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8.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2,199,074,40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次提股息,當年度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紅利分配案,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前項特別盈餘公積包含:一、因特殊用途所提列之盈餘公積。二、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及未使用之所得稅抵減額。三、其他依法令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所營事業屬成熟期產業,每年獲利相當穩定,股利政策採現金股利、盈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轉增資三種方式搭配發放,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分配百分之五十以上,並以發放現金股利為優先,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合計之比例,不得超過當年全部股利之百分之五十。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