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食品工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210
地址台南市永康區蔦松二街三號
英文地址3 NIAOSUN 2TH STREETYONGKONG TAINAN CONTY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3008303
官網http://www.dachan.com
電子郵件信箱ir@ms.greatwall.com.tw
傳真機號碼06-2534596
簽證會計師2鍾丹丹
簽證會計師1李逢暉
特別股0
過戶電話02-66365566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六樓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8,947,672,22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78-05-20
成立日期1960-12-28
總機電話06-2531111
代理發言人夏銜譽
發言人職稱特助
發言人周叔恆
總經理韓芳豪
董事長韓家宇

大成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862,841,890

本期淨利(淨損)(元):4,069,203,285

可分配盈餘(元):6,527,606,25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559,118,36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968,487,88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惟此項盈餘提供分派之比率及股東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股東股利: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但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 0.1 元則不予發放,改以股票股利發放。如有前一年度累積或當年度發生但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股東權益減項,應自前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提撥供分派前先行扣除。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大成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惟此項盈餘提供分派之比率及股東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股東股利: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但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 0.1 元則不予發放,改以股票股利發放。如有前一年度累積或當年度發生但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股東權益減項,應自前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提撥供分派前先行扣除。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42,150,833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862,841,890

可分配盈餘(元):4,204,992,723

本期淨利(淨損)(元):2,193,060,98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221,938,450

股東會日期: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5-03

期別:1

備註:無

大成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
增資配股經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5

股東會日期:111-06-1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241,532,442

本期淨利(淨損)(元):1,869,385,064

可分配盈餘(元):3,926,256,96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221,938,45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78,238,88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42,607,963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惟此項盈餘提供分派之比率及股東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股東股利: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但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 0.1 元則不予發放,改以股票股利發放。如有前一年度累積或當年度發生但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股東權益減項,應自前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提撥供分派前先行扣除。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