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儀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光電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176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六路一號
英文地址No.1 Central 6th Rd. KEPZ  Kaohsiung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高雄分公司
統一編號22101208
官網www.radiant.com.tw
傳真機號碼07-8154669
電子郵件信箱roec@mail.radiant.com.tw
簽證會計師2陳永祥
簽證會計師1許振隆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23268818
過戶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特別股0
股票過戶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4,650,272,63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7-05-15
成立日期1995-07-24
總機電話07-8216151
代理發言人吳青蓉
發言人職稱資深副總
發言人張紋祥
總經理王本然(執行長)
董事長王本然

瑞儀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27

股東會日期:113-05-2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2,840,600,984

本期淨利(淨損)(元):5,275,963,391

可分配盈餘(元):17,343,742,29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693,469,66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650,272,63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九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金,及百分之五至十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本公司每屆決算所得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捐。二、彌補虧損。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四、依證券交易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股東紅利就依一至四款提列款項後之餘額及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議定,經股東會決議之。第二十九條之一:本公司處於企業成長階段,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之投資資金需求,財務結餘等情形,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經股東會決議後辦理。本公司考量平衡穩定之股利政策,以每年決算後盈餘就依一至四款提列款項後剩餘之數至少提撥百分之三十為股東紅利,發放之股利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百分之十。

備註:

瑞儀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4-13

股東會日期:112-05-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217,116,042

本期淨利(淨損)(元):6,726,974,431

可分配盈餘(元):17,490,873,61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840,600,98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650,272,63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九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金,及百分之五至十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本公司每屆決算所得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捐。二、彌補虧損。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四、依證券交易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股東紅利就依一至四款提列款項後之餘額及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議定,經股東會決議之。第二十九條之一:本公司處於企業成長階段,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之投資資金需求,財務結餘等情形,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經股東會決議後辦理。本公司考量平衡穩定之股利政策,以每年決算後盈餘就依一至四款提列款項後剩餘之數至少提撥百分之三十為股東紅利,發放之股利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

瑞儀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4-07

股東會日期:111-05-2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0,371,851,950

本期淨利(淨損)(元):5,189,974,880

可分配盈餘(元):14,937,334,14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217,116,04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8.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720,218,10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章程第廿九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金,及百分之五至十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本公司每屆決算所得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捐。二、彌補虧損。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四、依證券交易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股東紅利就依一至四款提列款項後之餘額及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議定,經股東會決議之。第二十九條之一:本公司處於企業成長階段,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之投資資金需求,財務結餘等情形,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經股東會決議後辦理。本公司考量平衡穩定之股利政策,以每年決算後盈餘就依一至四款提列款項後剩餘之數至少提撥百分之三十為股東紅利,發放之股利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百分之十。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