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特別股
股票分類電子零組件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02162
地址台北市東興路59號6樓
英文地址6F, No.59, Tung Hsing Road, Taipei,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4274833

0.0191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備註: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722592996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112259299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539476906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96,154,536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140528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14022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30,101

可分配盈餘(元):

本期淨利(淨損)(元):1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

股東會日期:中鋼構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2013

期別:無。1140827

股利所屬期間:第卅九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以當年度之獲利狀況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二作為員工酬勞,並得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作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第卅九條之一:本公司得依公司法規定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進行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分派盈餘時,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本項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應經董事會決議辦理;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始應依規定由股東會決議辦理。本公司每屆決算所得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金及其它依規定應迴轉或提撥之特別盈餘公積後,再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為累積可分配盈餘,其分派議案由董事會擬具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授權董事會得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股利政策將根據盈餘狀況,考量目前及未來發展資金需求及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分配股東股息紅利中之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百分之五十為原則,但若產業環境變化或公司營運規劃有所需要時,亦得由董事會提請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股利所屬年(季)度:0

決議(擬議)進度: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