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齊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腦及週邊設備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442
地址台北市114內湖區陽光街300號7樓
英文地址7F, NO.300, Yang Guang St., Nei Hu,Taipei,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新美齊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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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機號碼(02)5582-1718
簽證會計師2寇惠植
簽證會計師1郭欣頤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過戶電話(02)6636-5566
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8352016
實收資本額2,532,491,03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0-11-22
成立日期1986-01-11
總機電話(02)5582-8168
代理發言人紀榮村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
發言人林傳捷
總經理紀榮村
董事長林傳捷

新美齊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2

股東會日期:113-05-2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909,203,821

本期淨利(淨損)(元):423,619,020

可分配盈餘(元):1,291,533,61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05,933,14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1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8,191,77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224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1%~5% 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1% 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 數額。 董事 酬勞依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辦法決定,其給付之之對 象包括兼任經理人之董事。前項所稱之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及 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 控制或 從屬公司員工 ,該一定條件授 權董事會訂定之 。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稅款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 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後 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 ,己達 實收 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必要時得提供特別盈餘公積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並得酌予保留部 份盈餘後,加計以往年度未分配餘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並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及帳列投資性不動產持續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衡量之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應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時,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 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公司股利分配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資本預算等因素,並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報股東會。股東股利之發放,除考量上述情形並經董事會提請股東會通過不予分派外,應至少提撥當年度可分配盈餘 10 %分派之,其中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不低於擬發放當年度股東股利總額之 10 %。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5,740,870

備註:

新美齊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4

股東會日期:112-05-3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23,351,057

本期淨利(淨損)(元):140,855,363

可分配盈餘(元):952,266,87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09,203,82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1%~5%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1%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董事酬勞依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辦法決定,其給付之之對像包括兼任經理人之董事。前項所稱之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稅款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己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必要時得提供特別盈餘公積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並得酌予保留部份盈餘後,加計以往年度未分配餘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並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公司股利分配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資本預算等因素,並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報股東會。股東股利之發放,除考量上述情形並經董事會提請股東會通過不予分派外,應至少提撥當年度可分配盈餘3%分派之,其中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不低於擬發放當年度股東股利總額之5%。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3,039,745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12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665,600

備註:無

新美齊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30

股東會日期:111-05-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71,070,194

本期淨利(淨損)(元):479,968,202

可分配盈餘(元):994,595,94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23,351,05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8,927,11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1%~5%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1%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董事酬勞依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辦法決定,其給付之之對像包括兼任經理人之董事。前項所稱之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稅款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己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必要時得提供特別盈餘公積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並得酌予保留部份盈餘後,加計以往年度未分配餘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並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公司股利分配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資本預算等因素,並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報股東會。股東股利之發放,除考量上述情形並經董事會提請股東會通過不予分派外,應至少提撥當年度可分配盈餘3%分派之,其中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不低於擬發放當年度股東股利總額之5%。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2,231,778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