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格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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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電腦及週邊設備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3002 |
地址 | 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88號5樓 |
英文地址 | 5F, No.88, Sec.1, Nei-Hu Rd.Taipei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歐格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31306250 |
官網 | http://www.ahoku.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ahoku@ahoku.com |
傳真機號碼 | (02)2799-9099 |
簽證會計師2 | 池瑞全 |
簽證會計師1 | 謝建新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壽德大樓) |
過戶電話 | (02)2361-1300 |
股票過戶機構 | 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1,020,000,0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2-01-23 |
成立日期 | 1983-08-01 |
總機電話 | (02)2799-1199 |
代理發言人 | 陳玫伶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 | 林瑞峰 |
總經理 | 李廣浩 |
董事長 | 李廣浩 |
歐格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0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212,778
本期淨利(淨損)(元):5,264,820
可分配盈餘(元):71,648,09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43,19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7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0,704,9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四至百分之八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本公司當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則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百分之三十以上分配股東紅利,惟可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備註:無1140812
歐格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030,527
本期淨利(淨損)(元):11,318,663
可分配盈餘(元):33,343,65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12,77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2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2,130,88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四至百分之八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本公司當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則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百分之三十以上分配股東紅利,惟可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備註:無
歐格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6,286,493
可分配盈餘(元):17,030,52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030,52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000,0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四至百分之八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本公司當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則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百分之三十以上分配股東紅利,惟可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歐格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966,269
本期淨利(淨損)(元):-1,915,560
可分配盈餘(元):-410,82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10,82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四至百分之八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本公司當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則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百分之三十以上分配股東紅利,惟可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備註:無
346573127(301723)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248之27號
5279456330(230135)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2號22樓
289253070(300533)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文化二路200號1樓
193339164(156931)
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興業路二號
22223838(236532)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492號1-8樓
564044195(239921)
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108-2號2樓
170734623(244268)
台北市114內湖區陽光街300號7樓
2629633953(305735)
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四路二十一號七樓
3049125943(235714)
台北市北投區立德路15號
0.0(327281)
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1號3樓之4
1837104033(332327)
桃園市龍潭區工五路128號
10.10000000(369302)
(338)桃園市蘆竹區大興路20巷19弄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