燦坤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子通路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430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331號3樓
英文地址3F,No.331,Sec.1,TiDing Blvd.,Nei Hu,Taipei,Taiwan 114,R.O.C.
登記公司、店家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69568009
電子郵件信箱service@tk3c.tsannkuen.com
官網http://www.tk3c.com.tw/
傳真機號碼02-87910868
簽證會計師2王菘澤
簽證會計師1林一帆
過戶電話02-25865859
過戶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168,00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0-09-11
成立日期1978-11-02
總機電話02-27953988
代理發言人
發言人職稱協理
發言人王友良
總經理
董事長林技典

燦坤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32,452,712

本期淨利(淨損)(元):278,736,084

可分配盈餘(元):1,096,872,45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39,912,45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56,960,0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就其餘額應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額為可供分配盈餘,得視業務需要酌予保留外,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分,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後發放,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及公積分派政策係考量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得以發行新股或現金方式為之。惟現金分派之比例應不低於當年度盈餘及公積分派總額百分之五。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燦坤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33,112,644

本期淨利(淨損)(元):593,133,608

可分配盈餘(元):1,299,652,71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32,452,71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67,2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就其餘額應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額為可供分配盈餘,得視業務需要酌予保留外,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分,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後發放,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及公積分派政策係考量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得以發行新股或現金方式為之。惟現金分派之比例應不低於當年度盈餘及公積分派總額百分之五。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燦坤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32,641,288

本期淨利(淨損)(元):653,691,919

可分配盈餘(元):1,322,412,28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33,112,64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54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89,299,641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就其餘額應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額為可供分配盈餘,得視業務需要酌予保留外,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分,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後發放,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及公積分派政策係考量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得以發行新股或現金方式為之。惟現金分派之比例應不低於當年度盈餘及公積分派總額百分之五。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