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豐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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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橡膠工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102 |
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二段369號 |
英文地址 | 369,SEC 2 CHUNG HWA RD,CHUNG LI (320) TAO YUAN,TAIWAN |
登記公司、店家 |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44721408 |
官網 | http://www.federalcorporation.com/ |
電子郵件信箱 | hylu@federaltire.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3-4616357 |
簽證會計師2 | 彭莉真 |
簽證會計師1 | 周銀來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巿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
過戶電話 | 02-2586-5859 |
股票過戶機構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4,733,292,07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1979-07-16 |
成立日期 | 1955-11-23 |
總機電話 | 03-4522156 |
代理發言人 | 李信諭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處處長 |
發言人 | 呂新義 |
總經理 | 陳恒寬(兼任) |
董事長 | 陳恒寬 |
泰豐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上半年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06/30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8-1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908,069,244
本期淨利(淨損)(元):-158,230,928
可分配盈餘(元):-5,066,300,17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066,300,17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公司半年度及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扣繳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及提撥10%法定公積及依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餘額得優先分派特別股當年度得分派之股息,再將其餘額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若以現金股利為之,則由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並報告股東會。若以發行新股為之,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目前產業處於成熟期,考量未來資金需求與財務規劃,並同時兼顧股東利益,由董事會視營運情況於5%至100%間,擬具盈餘分派案,提報股東常會。盈餘分派以配發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配發股票股利,股票股利以不高於股利總額80%為原則;惟如有重大投資計劃及未來發展等因素,盈餘得予保留。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泰豐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2/07/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949,057,941
本期淨利(淨損)(元):-959,011,303
可分配盈餘(元):-4,908,069,24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908,069,24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公司半年度及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扣繳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及提撥10%法定公積及依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餘額得優先分派特別股當年度得分派之股息,再將其餘額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若以現金股利為之,則由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並報告股東會。若以發行新股為之,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目前產業處於成熟期,考量未來資金需求與財務規劃,並同時兼顧股東利益,由董事會視營運情況於5%至100%間,擬具盈餘分派案,提報股東常會。盈餘分派以配發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配發股票股利,股票股利以不高於股利總額80%為原則;惟如有重大投資計劃及未來發展等因素,盈餘得予保留。
備註:無
泰豐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上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06/30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10
股東會日期:
本期淨利(淨損)(元):-315,753,41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823,383,246
可分配盈餘(元):-2,139,136,66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39,136,66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公司半年度及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扣繳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及提撥10%法定公積及依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餘額得優先分派特別股當年度得分派之股息,再將其餘額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若以現金股利為之,則由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並報告股東會。若以發行新股為之,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目前產業處於成熟期,考量未來資金需求與財務規劃,並同時兼顧股東利益,由董事會視營運情況於5%至100%間,擬具盈餘分派案,提報股東常會。盈餘分派以配發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配發股票股利,股票股利以不高於股利總額80%為原則;惟如有重大投資計劃及未來發展等因素,盈餘得予保留。
備註:無
泰豐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578,818
本期淨利(淨損)(元):-2,349,963,706
可分配盈餘(元):-1,823,383,24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823,383,24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扣繳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及提撥百分之十法定公積及依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後,如當年度尚有餘額,得優先分派特別股當年度得分派之股息,再將其餘額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股票股利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若發放現金股利則由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目前產業處於成熟期,考量未來資金需求與財務規劃,並同時兼顧股東利益,由董事會視營運情況於百分之五至五十間,擬具盈餘分派案,提報股東常會。盈餘分派以配發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配發股票股利,股票股利以不高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八十為原則;惟如有重大投資計劃及未來發展等因素,盈餘得予保留。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