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城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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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電機機械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1519 |
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吉林路10號 |
英文地址 | No.10, Jilin Rd.,Zhongli City, Taoyuan County,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33284077 |
官網 | www.fortune.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Ted@fortune.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2-27047005 |
簽證會計師2 | 周仕杰 |
簽證會計師1 | 李穗青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
過戶電話 | 02-25048125 |
股票過戶機構 | 台新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2,610,585,48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1997-04-16 |
成立日期 | 1969-08-26 |
總機電話 | 02-27047001 |
代理發言人 | 邱旭蘭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總經理 | 許逸德/許逸晟(執行長) |
發言人 | 許逸德 |
董事長 | 許邦福 |
華城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
增資配股經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8
股東會日期:113-06-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33,871,010
本期淨利(淨損)(元):2,577,259,769
可分配盈餘(元):2,512,609,27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85,199,43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66,351,28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6,105,855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應先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份,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六十分配股東紅利,分配股東紅利,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之比率不低於當年股利分配總額之百分之二十五為限。
備註:無
華城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0,418,356
本期淨利(淨損)(元):838,248,823
可分配盈餘(元):886,517,38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33,871,01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52,646,37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應先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份,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六十分配股東紅利,分配股東紅利,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之比率不低於當年股利分配總額之百分之二十五為限。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華城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51,325,804
本期淨利(淨損)(元):289,882,893
可分配盈餘(元):391,476,90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30,418,35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61,058,54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應先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份,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六十分配股東紅利,分配股東紅利,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之比率不低於當年股利分配總額之百分之二十五為限。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