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伸台灣股票資訊
| 發行股市 | 上市 |
|---|---|
| 股票分類 | 其他 |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 股票代碼 | 8481 |
| 地址 | 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十二路六號 |
| 英文地址 | No.6, The 12th Road, Taichung Ind.Park,Taichung 407, TAIWAN |
| 登記公司、店家 | 政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 統一編號 | 22396792 |
| 官網 | http://www.transart.com.tw/ |
| 電子郵件信箱 | public@transart.com.tw |
| 傳真機號碼 | 04-23591243 |
| 簽證會計師2 | 吳俊源 |
| 簽證會計師1 | 張字信 |
| 過戶電話 | 02-25635711 |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6樓 |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股票過戶機構 |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 特別股 | 0 |
| 私募股數 | 0 |
| 實收資本額 | 666,018,660 |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 上市日期 | 2017-02-24 |
| 成立日期 | 1987-02-23 |
| 總機電話 | 04-23593687 |
| 代理發言人 | 張耀元 |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室特別助理 |
| 發言人 | 洪國智 |
| 總經理 | 李煜培 |
| 董事長 | 洪招儀 |
政伸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0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13,017,450
本期淨利(淨損)(元):200,674,626
可分配盈餘(元):434,607,52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64,772,76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69,834,75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含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含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若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股利之方式時,由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告股東會;若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股票股利方式時,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所屬主要產業環境成熟,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考量本公司未來資本支出預算之資金需求及股東權益,股東股息紅利以當年度稅後盈餘扣除依法應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百分之三十以上為原則,股利之發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之,惟現金股利發放之總額不低於股利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本公司無虧損時,將法定盈餘公積(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現金時,由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1141104
政伸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38,485,688
本期淨利(淨損)(元):124,891,543
可分配盈餘(元):346,221,18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3,017,45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3,203,73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含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含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若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股利之方式時,由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告股東會;若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股票股利方式時,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所屬主要產業環境成熟,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考量本公司未來資本支出預算之資金需求及股東權益,股東股息紅利以當年度稅後盈餘扣除依法應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百分之三十以上為原則,股利之發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之,惟現金股利發放之總額不低於股利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本公司無虧損時,將法定盈餘公積(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現金時,由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
政伸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3,967,181
本期淨利(淨損)(元):294,969,204
可分配盈餘(元):491,572,77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38,485,68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53,087,091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含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含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若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股利之方式時,由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告股東會;若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股票股利方式時,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所屬主要產業環境成熟,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考量本公司未來資本支出預算之資金需求及股東權益,股東股息紅利以當年度稅後盈餘扣除依法應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百分之三十以上為原則,股利之發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之,惟現金股利發放之總額不低於股利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本公司無虧損時,將法定盈餘公積(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現金時,由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政伸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72,211,304
本期淨利(淨損)(元):406,450,001
可分配盈餘(元):596,879,31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3,967,18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32,912,12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含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含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若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股利之方式時,由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告股東會;若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股票股利方式時,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所屬主要產業環境成熟,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考量本公司未來資本支出預算之資金需求及股東權益,股利之發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之,惟現金股利發放之總額不低於股利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本公司無虧損時,將法定盈餘公積(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給現金時,由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
金品軒鍊金廠(6760)
新北市汐止區南陽街258號7樓
鋐昇(6779)
高雄市苓雅區三多四路110號15樓之6
展逸(6798)
台北市東興路51號11樓
仲信資融(6845)
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392號6樓
立視科(6851)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760號6樓
坦德科技(6867)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九路8號
新鑫(6871)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二號十四號
潤德(6881)
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308號11樓之1
微電能源(6883)
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二段100號4樓
海柏特(6884)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9號7樓之5
衛司特(6894)
台中市西屯區何成里大墩19街186號12樓之1
極上教育(6897)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67號3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