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泰材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其他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8463
地址台北市八德路2段308號10F
英文地址10/F,No.308,Sec.2,Bade RoadTaipei , Taiwan , R.O.C.
登記公司、店家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6871981
官網http://www.rtm.com.tw
電子郵件信箱cmc@mail.ruentex.com.tw
傳真機號碼81617968
簽證會計師2張淑瓊
簽證會計師1黃金連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過戶電話25865859
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500,00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5-07-13
成立日期1992-09-23
總機電話81619989
代理發言人吳博翀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陳學賢
總經理陳學賢
董事長莫惟瀚

潤泰材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3

股東會日期:113-05-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114,983,440

可分配盈餘(元):97,702,12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02,12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三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後如有盈餘,應依下列順序分配之: (一)先提列繳納所得稅。 (二)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三)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四)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五)扣除本項一至四款後之餘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於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應依下列方式進行提列:(一)就當期發生之帳列其他權益減項淨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時,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二)就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7,500,0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備註:

潤泰材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0

股東會日期:112-05-2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38,107,528

可分配盈餘(元):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23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4,5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 廿三 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後如有盈餘,應依下列順序分配之: (一)先提列繳納所得稅。 (二)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三)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四)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五)扣除本項一至四款後之餘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於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應依下列方式進行提列:(一)就當期發生之帳列其他權益減項淨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時,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二)就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潤泰材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4-11

股東會日期:111-05-3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29,446

本期淨利(淨損)(元):-103,740,791

可分配盈餘(元):-74,679,29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 廿三 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後如有盈餘,應依下列順序分配之: (一)先提列繳納所得稅。 (二)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三)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四)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五)扣除本項一至四款後之餘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