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特別股
股票分類通信網路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81716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130巷8號5樓
英文地址5F,NO.8,Lane130,Ming Chuan Rd.,  Hsin Tien Dist., New Taipei City,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天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38426929

0.0191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備註: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326109468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32610946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39367706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87,428,023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140528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14031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30,101

可分配盈餘(元):

本期淨利(淨損)(元):1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

股東會日期:穎漢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4562

期別:1140728

股利所屬期間:(a) 當本公司股份於任一中華民國證券交易市場上交易時,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下稱「年度獲利」),應提撥以下數額為員工及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i) 全體董事每年有權取得不超過「年度獲利」之百分之三的年終酬勞,且僅得以現金發放;以及(ii) 本公司及從屬公司之全體員工每年有權取得之年終酬勞為不低於「年度獲利」 百分之一,且得以現金、股票或二者之任何組合發放之。(b)當本公司股份於任一中華民國證券交易市場上交易時,除開曼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每會計年度之盈餘,於(i) 完納稅捐(ii) 填補虧損、(iii) 依公開發行公司適用法規提撥10%法定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但累計法定盈餘公積達總實收資本額者不在此限、及(iv)符合中華民國主管機關規定(包含但不限於金管會或任何中華民國證券交易市場)之特別準備金後始得分派盈餘。盈餘扣除前述後稱為「當期可分配盈餘」。分派予股東之股息及紅利可自當期可分配盈餘或是前期未分配之保留盈餘(合稱「累積可分配盈餘」)分派。(c)即使與任何規定相抵觸,隨著本公司持續成長,出現資本支出、業務擴充及穩定成長所需之健全財務規劃需求,本公司之股利政策係得依據未來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發放現金股息及/或股票紅利。董事會推薦本公司以累積可分配盈餘分派盈餘時,應製作股息紅利分配計畫送交股東會普通決議並符合以下條件:(i)累積可分配盈餘得以發放現金或發行新股予股東的方式為之。(ii)該計畫發放予股東之股利總數不得低於當期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d)所有本公司未分派之應付股息或紅利均不得對本公司累計利息。

股利所屬年(季)度:0

決議(擬議)進度: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