詠業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通信網路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792
地址新竹縣關西鎮大同里水坑41號
英文地址No.41 Shuei-Keng, Guan-SiHsin-Chu 30648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864367
官網https://www.unictron.com/
電子郵件信箱investor@unictron.com
傳真機號碼03-4072738
簽證會計師2張惠貞
簽證會計師1唐慈杰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過戶電話02-25048125
股票過戶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478,753,25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21-12-08
成立日期1988-04-08
總機電話03-4072728
代理發言人鄭世偉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李瑞榮
總經理李瑞榮
董事長蘇開建

詠業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27,567,621

本期淨利(淨損)(元):195,973,239

可分配盈餘(元):414,149,85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45,398,68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68,751,17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1)提繳稅款。(2)彌補虧損。(3)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 時,不在此限。(4)於必要時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5)其餘為股東紅利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本公司股利政策,將視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與公司長期財務規劃,就上所述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其中每年提撥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應不低於當年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百分之十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惟實際分派比率依股東會決議辦理。本公司如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擬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若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以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配發現金,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詠業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26,814,812

本期淨利(淨損)(元):269,772,695

可分配盈餘(元):461,944,24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27,567,62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34,376,62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1)提繳稅款。(2)彌補虧損。(3)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 時,不在此限。(4)於必要時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5)其餘為股東紅利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本公司股利政策,將視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與公司長期財務規劃,就上所述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其中每年提撥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應不低於當年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百分之十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惟實際分派比率依股東會決議辦理。本公司如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擬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若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以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配發現金,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

詠業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27,683,722

本期淨利(淨損)(元):291,024,041

可分配盈餘(元):490,129,1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26,814,81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63,314,28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1)提繳稅款。(2)彌補虧損。(3)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 時,不在此限。(4)於必要時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5)其餘為股東紅利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本公司股利政策,將視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與公司長期財務規劃,就上所述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其中每年提撥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應不低於當年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百分之十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惟實際分派比率依股東會決議辦理。本公司如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擬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若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以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配發現金,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