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僑設計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其他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754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75號12樓
英文地址12F., No. 75, Sec. 4, Nanjing E. Rd., Songshan Dist.,Taipei City 105,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匯僑室內裝修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775812
官網www.richhonour.com
電子郵件信箱IR@richhonour.com
傳真機號碼(02)2545-2126
簽證會計師2謝明忠
簽證會計師1呂宜真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過戶電話02-2389-2999
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660,00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20-08-25
成立日期2014-12-09
總機電話(02)2545-6011
代理發言人張敏慧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羅月華
總經理楊信力
董事長王秀卿

匯僑設計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74,037,465

本期淨利(淨損)(元):280,454,484

可分配盈餘(元):610,324,19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79,324,19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31,000,0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一條: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次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其餘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派付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為股東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得以股票或現金之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之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匯僑設計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60,631,598

本期淨利(淨損)(元):345,268,314

可分配盈餘(元):585,237,46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74,037,46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44,2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一條: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次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其餘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派付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為股東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得以股票或現金之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之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股東會。 

備註:無

匯僑設計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1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19,732,963

本期淨利(淨損)(元):232,344,874

可分配盈餘(元):425,631,59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93,631,59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31,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一條: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次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其餘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派付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為股東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得以股票或現金之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之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股東會。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