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特別股
股票分類金融保險
股票屬性證券期貨業
股票代碼584201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91號地下1樓、地上2-5樓、10樓
英文地址No.91, Hengyang Rd., Zhongzheng DistrictTaipei City 100,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4067826

0.0191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備註: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2754119288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352909849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885298832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668,026,195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140603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14031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30,101

可分配盈餘(元):

本期淨利(淨損)(元):1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

股東會日期:新保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9925

期別:無1140805

股利所屬期間: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必要時得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行新股方式,應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如以發放現金方式,則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分派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公司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不低於百分之五分派員工酬勞及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不高於百分之五分派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先予彌補。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且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由董事長決定之。

股利所屬年(季)度:0

決議(擬議)進度: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