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固-KY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建材營造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5546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99號15樓
英文地址5F., No. 99-1, Fuxing N. Rd., Songshan Dist., Taipei City 105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
統一編號
官網http://www.yg1999.com/tw/
電子郵件信箱yonggu@yg1999.com
傳真機號碼(02)27157501
簽證會計師2吳郁隆
簽證會計師1黃世鈞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過戶電話(02)66365566
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823,534,02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20-05-20
成立日期2016-05-27
總機電話(02)27157546
代理發言人鄭秉宸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
發言人簡國釧
總經理林皇智
董事長簡國釧
外國企業註冊地國KY 開曼群島

永固-KY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5

股東會日期:113-06-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86,126,405

本期淨利(淨損)(元):-377,531,150

可分配盈餘(元):205,583,90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05,583,90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2.0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64,706,80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於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如有盈餘,於依法提繳所有相關稅款、彌補虧損、提撥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剩餘金額以不低於該可分配盈餘金額之百分之十,派付股息/紅利予股東。

備註:無

永固-KY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5-10

股東會日期:112-06-2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37,121,014

本期淨利(淨損)(元):54,450,435

可分配盈餘(元):586,126,40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86,126,40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5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3,530,10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於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如有盈餘,於依法提繳所有相關稅款、彌補虧損、提撥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剩餘金額以不低於該可分配盈餘金額之百分之十,派付股息/紅利予股東。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永固-KY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1

股東會日期:111-05-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37,300,632

本期淨利(淨損)(元):260,203,339

可分配盈餘(元):948,888,02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37,121,01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11,767,01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於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如有盈餘,於依法提繳所有相關稅款、彌補虧損、提撥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剩餘金額以不低於該可分配盈餘金額之百分之十,派付股息/紅利予股東。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