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祥-KY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機機械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5288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315巷15號
英文地址No.15, Ln. 315, Xinshu Rd., Xinzhuang DistrictNew Taipei City ,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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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
官網www.eurocharm.com.tw
電子郵件信箱IR@eurocharm.com.tw
傳真機號碼02-2205-1589
簽證會計師2張志銘
簽證會計師1陳國帥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210號B1
過戶電話02-2586-5859
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660,300,47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4-09-25
成立日期2011-07-18
總機電話02-2208-0152
代理發言人高宏鎰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詹文龍
總經理吳聰武
董事長游明輝
外國企業註冊地國KY 開曼群島

豐祥-KY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2/07/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137,824,312

本期淨利(淨損)(元):1,032,845,462

可分配盈餘(元):3,010,543,70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491,390,58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7.81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19,153,11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34.1本公司處於成長階段,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等需求,本公司之股利政策將依據本公司未來資金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以現金股利及/或股份以代替現金股利方式配發予本公司股東。公司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公司應依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之,且應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公司為分派盈餘時,並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及員工酬勞、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如係發放現金者,應由董事會決議為之;如係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者,應以股東會特別(重度)決議為之。 除法令及公開發行公司法令另有規定外,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公司應依董事會擬訂並經股東會以普通決議通過之利潤分配計畫分配利潤。董事會應依下述方式及順序擬訂利潤分配計畫:(a) 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話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b) 依公開發行公司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要求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c) 公司年度如有獲利得提撥不超過百分之二作為董事酬勞,及不低於百分之二作為員工酬勞,該員工酬勞得依第11.1條規定之員工激勵計畫發。董事會應決議分派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之成數,並報告股東會。董事兼任公司執行主管者得受領擔任公司員工之酬勞;(d) 公司於前半會計年度終了後而為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情形(如有);及(e) 任何所餘利潤得依法令及公開發行公司法令,並考量當年度之盈餘狀況及因應公司資本結構等發放股利,所分配予股東之盈餘不得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百分之二十,且現金股利之數額不得低於當年度擬分配利潤之百分之十。倘當年度之美股股利不足新台幣一元者,公司得決定股利全數或部份以股票或現金發放之。

豐祥-KY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1/07/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46,924,415

本期淨利(淨損)(元):941,353,341

可分配盈餘(元):2,605,830,22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37,824,31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7.1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68,005,90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34.1本公司處於成長階段,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等需求,本公司之股利政策將依據本公司未來資金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以現金股利及/或股份以代替現金股利方式配發予本公司股東。公司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公司應依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之,且應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公司為分派盈餘時,並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及員工酬勞、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如係發放現金者,應由董事會決議為之;如係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者,應以股東會特別(重度)決議為之。除法令及公開發行公司法令另有規定外,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公司應依董事會擬訂並經股東會以普通決議通過之利潤分配計畫分配利潤。董事會應依下述方式及順序擬訂利潤分配計畫:(a)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話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b)依公開發行公司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要求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c)公司年度如有獲利得提撥不超過百分之二作為董事酬勞,及不低於百分之二作為員工酬勞,該員工酬勞得依第11.1條規定之員工激勵計畫配發。董事會應決議分派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之成數,並報告股東會。董事兼任公司執行主管者得受領擔任公司員工之酬勞;(d)公司於前半會計年度終了後而為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情形(如有);及(e)任何所餘利潤得依法令及公開發行公司法令,並考量當年度之盈餘狀況及因應公司資本結構等發放股利,所分配予股東之盈餘不得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百分之二十,且現金股利之數額不得低於當年度擬分配利潤之百分之五十。倘當年度之每股股利不足新台幣一元者,公司得決定股利全數或部份以股票或現金發放之。

備註:無

豐祥-KY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0/07/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94,682,132

本期淨利(淨損)(元):627,512,830

可分配盈餘(元):1,643,142,10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346,924,41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96,217,68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34.1本公司處於成長階段,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等需求,本公司之股利政策將依據本公司未來資金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以現金股利及/或股份以代替現金股利方式配發予本公司股東。公司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公司應依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之,且應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公司為分派盈餘時,並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及員工酬勞、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如係發放現金者,應由董事會決議為之;如係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者,應以股東會特別(重度)決議為之。除法令及公開發行公司法令另有規定外,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公司應依董事會擬訂並經股東會以普通決議通過之利潤分配計畫分配利潤。董事會應依下述方式及順序擬訂利潤分配計畫:(a)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話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b)依公開發行公司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要求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c)公司年度如有獲利得提撥不超過百分之二作為董事酬勞,及不低於百分之二作為員工酬勞,該員工酬勞得依第11.1條規定之員工激勵計畫配發。董事會應決議分派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之成數,並報告股東會。董事兼任公司執行主管者得受領擔任公司員工之酬勞;(d)公司於前半會計年度終了後而為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情形(如有);及(e)任何所餘利潤得依法令及公開發行公司法令,並考量當年度之盈餘狀況及因應公司資本結構等發放股利,所分配予股東之盈餘不得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百分之二十,且現金股利之數額不得低於當年度擬分配利潤之百分之五十。倘當年度之每股股利不足新台幣一元者,公司得決定股利全數或部份以股票或現金發放之。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