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凌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光電業
股票屬性證券期貨業
股票代碼4976
地址台中市潭子區建國路24號
英文地址24, Chien Kuo Rd., Tan Tzu DistTaichung County 42760,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佳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0848492
官網http://www.calin.com.tw
電子郵件信箱calin.2100@calin.com.tw
傳真機號碼04-25352916
簽證會計師2黃千真
簽證會計師1邵朝彬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2371-1658
過戶地址10041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特別股0
股票過戶機構福邦證券(股)股務代理部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387,04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2-11-20
成立日期2002-12-26
總機電話04-25353658
代理發言人林志忠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柯卉蓁
總經理劉嘉彬
董事長劉嘉彬

佳凌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21,600,610

本期淨利(淨損)(元):-261,734,990

可分配盈餘(元):-383,335,6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83,335,6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九條之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完繳一切稅捐,彌補以往年度累積虧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於必要時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派之。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部份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正處於成長階段,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需要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本公司股利政策將依本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以不低於百分之十為股東股息及紅利發放原則,並得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方式分配股東。其中現金股利比率不得低於股東股利總額百分之三十,惟此項盈餘分派之種類及比率得視當年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備註:無

佳凌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424,986

本期淨利(淨損)(元):-127,025,596

可分配盈餘(元):-121,600,61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九條之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完繳一切稅捐,彌補以往年度累積虧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於必要時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派之。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部份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正處於成長階段,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需要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本公司股利政策將依本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以不低於百分之十為股東股息及紅利發放原則,並得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方式分配股東。其中現金股利比率不得低於股東股利總額百分之三十,惟此項盈餘分派之種類及比率得視當年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1,600,610

備註:無

佳凌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6,027,762

可分配盈餘(元):5,424,98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424,98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九條之一: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完繳一切稅捐,彌補以往年度累積虧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於必要時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派之。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部份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正處於成長階段,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需要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本公司股利政策將依本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以不低於百分之十為股東股息及紅利發放原則,並得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方式分配股東。其中現金股利比率不得低於股東股利總額百分之三十,惟此項盈餘分派之種類及比率得視當年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