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淵台灣股票資訊
| 發行股市 | 上市 |
|---|---|
| 股票分類 | 化學工業 |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 股票代碼 | 4720 |
| 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六路9號 |
| 英文地址 | No. 9, Wuquan 6th Rd., Wugu Dist., New Taipei City 248, Taiwan (R.O.C.)New Taipei City 248, Taiwan (R.O.C.) |
| 登記公司、店家 | 德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 統一編號 | 04465521 |
| 官網 | http://www.texyear.com |
| 傳真機號碼 | 02-22992890 |
| 電子郵件信箱 | rogerk@texyear.com |
| 簽證會計師2 | 簡明彥 |
| 簽證會計師1 | 莊碧玉 |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過戶電話 | (02)2361-1300 |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
| 股票過戶機構 |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 特別股 | 0 |
| 私募股數 | 0 |
| 實收資本額 | 1,037,562,610 |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 上市日期 | 2015-06-24 |
| 成立日期 | 1976-06-28 |
| 總機電話 | 02-22992121 |
| 代理發言人 | 姚玉貞 |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 發言人 | 高志文 |
| 總經理 | 蕭向志 |
| 董事長 | 蕭向志 |
德淵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1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0,461,281
本期淨利(淨損)(元):161,039,375
可分配盈餘(元):223,910,41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9,394,38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14,516,037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為激勵員工及經營團隊,本公司依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之利益於彌補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十及董監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含符合依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稅款外,應先彌補歷年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得不提列。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股東會決議保留或分派之。 本公司產品多樣化,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股利政策係考量未來數年有重大之擴廠計畫暨資本支出,實際分派則視公司營運狀況需要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股東紅利之分配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分配百分之五十,其中現金股利須占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以上,惟現金股利每股低於1元(含),得改以股票股利方式發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1140813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德淵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1,501,117
本期淨利(淨損)(元):76,465,896
可分配盈餘(元):97,600,30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0,461,28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7,139,02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為激勵員工及經營團隊,本公司依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之利益於彌補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十及董監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含符合依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稅款外,應先彌補歷年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得不提列。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股東會決議保留或分派之。本公司產品多樣化,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股利政策係考量未來數年有重大之擴廠計畫暨資本支出,實際分派則視公司營運狀況需要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股東紅利之分配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分配百分之五十,其中現金股利須占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以上,惟現金股利每股低於0.5元(含),得改以股票股利方式發放之。
備註:無
德淵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699,284
本期淨利(淨損)(元):20,238,413
可分配盈餘(元):52,252,36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1,501,11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0,751,25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為激勵員工及經營團隊,本公司依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之利益於彌補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十及董監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含符合依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稅款外,應先彌補歷年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得不提列。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股東會決議保留或分派之。本公司產品多樣化,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股利政策係考量未來數年有重大之擴廠計畫暨資本支出,實際分派則視公司營運狀況需要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股東紅利之分配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分配百分之五十,其中現金股利須占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以上,惟現金股利每股低於0.5元(含),得改以股票股利方式發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德淵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9
股東會日期:111-06-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375,266
本期淨利(淨損)(元):28,877,310
可分配盈餘(元):27,326,29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699,28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0,627,01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為激勵員工及經營團隊,本公司依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之利益於彌補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十及董監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含符合依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稅款外,應先彌補歷年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得不提列。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股東會決議保留或分派之。本公司產品多樣化,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股利政策係考量未來數年有重大之擴廠計畫暨資本支出,實際分派則視公司營運狀況需要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股東紅利之分配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分配百分之五十,其中現金股利須占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以上,惟現金股利每股低於0.5元(含),得改以股票股利方式發放之。
備註:
1.00000000(171482)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竹工二巷1號
61198303(470632)
台北市南港區八德路四段778號7樓
620093008(172693)
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三路26、28號
108045074(177353)
高雄市永安區永工一路5號
1334256847(171313)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320號12樓
1113183989(476674)
台南市西港區南海里南海街99巷10號
661118623(476869)
苗栗縣竹南鎮公義路462巷58號
31143332(477371)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385號
-27834230(170868)
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9號23樓
-47596483(470777)
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11樓
1.45000000(171841)
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8號
1.40000000(470236)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七十六號十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