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耘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半導體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583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08號11樓
英文地址11F , No.208 , Rueiguang Road , Neihu DistrictTaipei 11491 ,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30901647
官網www.scientech.com.tw
電子郵件信箱investor@scientech.com.tw
傳真機號碼02-8751-2020
簽證會計師2黃惠敏會計師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簽證會計師1卓明信會計師
過戶地址10008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過戶電話02-6636-5566
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811,39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3-03-12
成立日期1979-10-17
總機電話02-8751-2323
代理發言人沈淑真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特助
發言人陳弘育
總經理許明棋
董事長謝宏亮

辛耘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2-2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714,393,123

本期淨利(淨損)(元):926,982,841

可分配盈餘(元):2,548,984,07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87,508,07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61,476,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5%~15%為員工酬勞;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2%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發放之,發給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董事酬勞以現金發放。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惟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者,則需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法定盈餘公積及公司法241條規定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分,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惟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者,則需提請股東會決議之。第二十條之ㄧ:本公司股利政策,係本公司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兼顧股東利益及平衡股利政策,股東紅利部分擬視未來資本支出之需求及對每股盈餘稀釋程度,適度發放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其中以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百分之十為原則發放現金股利,實際發放比例則授權董事會依公司營運規劃、投資計畫、資本預算及內外部環境變化予以訂定。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1140813

辛耘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428,232,169

本期淨利(淨損)(元):650,302,145

可分配盈餘(元):2,035,705,123

備註:無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714,393,12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21,312,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5%~15%為員工酬勞;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2%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發放之,發給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董事酬勞以現金發放。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惟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者,則需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法定盈餘公積及公司法241條規定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分,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惟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者,則需提請股東會決議之。第二十條之ㄧ:本公司股利政策,係本公司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兼顧股東利益及平衡股利政策,股東紅利部分擬視未來資本支出之需求及對每股盈餘稀釋程度,適度發放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其中以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百分之十為原則發放現金股利,實際發放比例則授權董事會依公司營運規劃、投資計畫、資本預算及內外部環境變化予以訂定。

辛耘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223,397,429

本期淨利(淨損)(元):568,582,654

可分配盈餘(元):1,717,412,96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428,232,16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89,180,8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5%~15%為員工酬勞;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2%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發放之,發給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董事酬勞以現金發放。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惟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者,則需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法定盈餘公積及公司法241條規定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分,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惟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者,則需提請股東會決議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辛耘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048,508,919

本期淨利(淨損)(元):419,904,761

可分配盈餘(元):1,424,217,42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23,397,42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00,82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80,328仟股,故發放股利金額200,820,000元。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5%~15%為員工酬勞;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2%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發放之,發給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董事酬勞以現金發放。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惟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者,則需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法定盈餘公積及公司法241條規定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分,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惟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者,則需提請股東會決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