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台灣股票資訊
| 發行股市 | 特別股 |
|---|---|
| 股票分類 | 光電業 |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 股票代碼 | 305113 |
| 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 |
| 英文地址 | No. 37, Lane 659, Ping-Dong Rd.,Ping Chen, Taoyuan, Taiwan, R.O.C. |
| 登記公司、店家 |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統一編號 | 16439169 |
0.0191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備註: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23017586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2301758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47236812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3,049,226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150528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15022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40,101
可分配盈餘(元):
本期淨利(淨損)(元):11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
股東會日期:艾笛森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3591
期別:無1150428
決議(擬議)進度:0.0
股利所屬年(季)度:0
股利所屬期間: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一) 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二) 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 (三) 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四) 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 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 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股利之分派,係配合當年度之盈餘狀況,包含可分配盈餘、資本公積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可 分配之來源,合計分派比例不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百分之三十,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 年度發放之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
新鉅科(3630)
台中市后里區后科路一段269號
光耀(3666)
(30078)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六路一號三樓
碩禾(3691)
新竹縣湖口鄉工業一路3號1樓
新晶投控(3713)
新竹縣竹北市復興二路193號3樓之一
熒茂(4729)
高雄市路竹區竹南里路科三路7號
友輝(4933)
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新光東路80號
兆遠(4944)
新竹科學園區苗栗縣竹南鎮科北五路8號
湯石照明(4972)
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36號4樓
晶達(4995)
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7號8樓
萬達光電(5220)
宜蘭縣蘇澳鎮頂平路22號
雷笛克光學(5230)
新北市中和區板南路655號15F
智晶(5245)
350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苗栗縣竹南鎮科北二路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