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勁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通信網路業
股票屬性證券期貨業
股票代碼2444
地址新竹科學園區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50-8號2樓
英文地址2F., No. 50-8, Keyan Rd., Zhunan TownshipMiaoli County,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兆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9549446
官網http://www.abocom.com.tw
電子郵件信箱kevin.lee@abocom.com.tw
傳真機號碼037-580799
簽證會計師2吳佳鴻
簽證會計師1陳光慧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信永中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87871888
過戶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6號B1
股票過戶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16142913
實收資本額1,015,695,73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0-12-08
成立日期1995-06-12
總機電話037-580777
代理發言人賴博文
發言人職稱財會部副總經理
發言人鄭清讚
總經理紀政孝
董事長紀政孝

兆勁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5

股東會日期:113-06-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3,889,277

本期淨利(淨損)(元):-15,873,933

可分配盈餘(元):-99,763,21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52,814,36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後,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得再提列;此依法令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備註:

兆勁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2

股東會日期:112-05-1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03,879,679

本期淨利(淨損)(元):119,990,402

可分配盈餘(元):-83,889,27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3,889,27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後,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得不再提列;次依法令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備註:

兆勁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3

股東會日期:111-06-2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16,121,763

本期淨利(淨損)(元):12,242,084

可分配盈餘(元):-203,879,67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03,879,67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後,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得不再提列;次依法令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