錩新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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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電子零組件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415 |
地址 | 台北市中山區遼寧街179號20樓 |
英文地址 | 20F.,No179,Liaoning St.,Taipei 104105,Taiwin(R.O.C)Taipei 104,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錩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44913118 |
官網 | www.cxtechnology.com |
電子郵件信箱 | spokesman@mail.cxtechnology.com |
傳真機號碼 | 02-23896766 |
簽證會計師2 | 邱政俊 |
簽證會計師1 | 黃秀椿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
過戶電話 | (02)2361-1300 |
股票過戶機構 |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900,000,0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0-09-11 |
成立日期 | 1972-02-22 |
總機電話 | 02-23898686 |
代理發言人 | 林秀珠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副總 |
發言人 | 陳光宗 |
總經理 | 蕭伊宏 |
董事長 | 丁廣欽 |
錩新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5
股東會日期:113-06-1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81,420,738
本期淨利(淨損)(元):-19,656,983
可分配盈餘(元):136,655,53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36,655,53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為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併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為累積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依下列方式辦理:一、年度股利分派之總數,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30%為原則,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3%時,得不予分配。二、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30%。
備註:
錩新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7
股東會日期:112-06-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2,673,370
本期淨利(淨損)(元):1,213,760
可分配盈餘(元):239,920,73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81,420,73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8,5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為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併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為累積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依下列方式辦理:一、年度股利分派之總數,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30%為原則,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3%時,得不予分配。二、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30%。
備註:
錩新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4
股東會日期:111-06-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7,156,908
本期淨利(淨損)(元):218,339,194
可分配盈餘(元):240,673,37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2,673,37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8,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2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0,000,0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為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併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為累積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依下列方式辦理:一、年度股利分派之總數,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30%為原則,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3%時,得不予分配。二、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3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