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光電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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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電子零組件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383 |
地址 | 桃園巿觀音區觀音工業區大同一路18號 |
英文地址 | No.18, Datong 1st Rd., Guanyin Dist.,Taoyuan City 32849, Taiwan(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86521351 |
官網 | http://www.emctw.com |
電子郵件信箱 | candy@mail.emctw.com |
傳真機號碼 | (03)4837949 |
簽證會計師2 | 江曉苓 |
簽證會計師1 | 陳宜君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新站路16號13樓 |
過戶電話 | (02)7753-1699 |
股票過戶機構 | 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3,329,182,99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1998-11-27 |
成立日期 | 1992-03-24 |
總機電話 | (03)4837937 |
代理發言人 | 江碧珠 |
發言人職稱 | 資深經理 |
發言人 | 莊育清 |
總經理 | 關恩祥 |
董事長 | 董定宇 |
台光電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0,377,296,409
本期淨利(淨損)(元):5,488,309,074
可分配盈餘(元):15,005,299,95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565,967,65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439,332,3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為考量產業成長之特性、健全公司財務結構,因此若於發生虧損年度時得不進行年度盈餘之分派,而股利政策將優先考量公司之未來發展、財務狀況及兼顧股東報酬,再參酌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分派股票股利以保留所需現金,其他部份則以現金股利之方式分配予股東,惟其現金股利之分配以不低於擬發放股利總數之百分之二十。年度總決算有盈餘時,應先提繳所得稅及彌補以往虧損,並依法提列百分之十的法定公積及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之必要或股東會之決議提特別盈餘公積或保留部分盈餘不分派,依法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如遇法令修改或因適用法令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原因消滅時,得迴轉至保留盈餘分配之。盈餘分派以提列各項公積後加計以前累積未分配盈餘後之可分派盈餘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七十分配之。股東紅利視公司營運狀況,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分派之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分如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台光電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272,685,499
本期淨利(淨損)(元):5,072,874,461
可分配盈餘(元):13,207,101,95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377,296,41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8.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829,805,54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董事會擬議配發數與帳上估列之差異數列為當年度損益調整之。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為考量產業成長之特性、健全公司財務結構,因此若於發生虧損年度時得不進行年度盈餘之分派,而股利政策將優先考量公司之未來發展、財務狀況及兼顧股東報酬,再參酌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分派股票股利以保留所需現金,其他部份則以現金股利之方式分配予股東,惟其現金股利之分配以不低於擬發放股利總數之百分之二十。年度總決算有盈餘時,應先提繳所得稅及彌補以往虧損,並依法提列百分之十的法定公積及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之必要或股東會之決議提特別盈餘公積或保留部分盈餘不分派,依法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如遇法令修改或因適用法令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原因消滅時,得迴轉至保留盈餘分配之。盈餘分派以提列各項公積後加計以前累積未分配盈餘後之可分派盈餘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七十分配之。股東紅利視公司營運狀況,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分派之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分如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台光電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3
股東會日期:111-05-2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806,390,419
本期淨利(淨損)(元):5,493,217,905
可分配盈餘(元):11,601,868,48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272,685,49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329,182,99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為考量產業成長之特性、健全公司財務結構,因此若於發生虧損年度時得不進行年度盈餘之分派,而股利政策將優先考量公司之未來發展、財務狀況及兼顧股東報酬,再參酌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分派股票股利以保留所需現金,其他部份則以現金股利之方式分配予股東,惟其現金股利之分配以不低於擬發放股利總數之百分之二十。年度總決算有盈餘時,應先提繳所得稅及彌補以往虧損,並依法提列百分之十的法定公積及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之必要或股東會之決議提特別盈餘公積或保留部分盈餘不分派,依法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如遇法令修改或因適用法令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原因消滅時,得迴轉至保留盈餘分配之。盈餘分派以提列各項公積後加計以前累積未分配盈餘後之可分派盈餘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七十為原則分配之。股東紅利視公司營運狀況,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董事會得依實際經營環境調整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