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星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腦及週邊設備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377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立德街69號
英文地址No.69, Lide St., Zhonghe Dist.,New Taipei City 235,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178368
官網http://tw.msi.com/
電子郵件信箱080419861@msi.com.tw
傳真機號碼(02)22271707
簽證會計師2于智帆
簽證會計師1梁華玲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過戶電話(02)66365566
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8,448,561,99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8-10-31
成立日期1986-08-04
總機電話(02)32345599
代理發言人張茹婷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洪寶玉
總經理黃金請
董事長徐祥

微星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4,540,950,029

本期淨利(淨損)(元):7,532,895,637

可分配盈餘(元):31,145,171,90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6,582,948,42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4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562,223,47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本公司所處產業變化快速,多項高階利基產品正值成長階段,股利之發放除考量未來營運發展之所需外,將同時兼顧股東之權益。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及彌補以往虧損,如尚有盈餘,則應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後之總額提撥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九十,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將應分派股東紅利之全部或一部,授權董事會特別決議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或以發行新股之方式為之,提請股東會決議後辦理。股東紅利按股份總數比例分派之。股東紅利之分派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發放,其中現金股利所占比率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有前一年度累積或當年度發生但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股東權益減項,應自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足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提撥供分派前先行扣除。

備註:無

微星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0,927,298,324

本期淨利(淨損)(元):9,962,520,171

可分配盈餘(元):30,117,000,94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4,540,950,02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576,050,91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本公司所處產業變化快速,多項高階利基產品正值成長階段,股利之發放除考量未來營運發展之所需外,將同時兼顧股東之權益。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及彌補以往虧損,如尚有盈餘,則應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後之總額提撥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九十,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將應分派股東紅利之全部或一部,授權董事會特別決議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或以發行新股之方式為之,提請股東會決議後辦理。股東紅利按股份總數比例分派之。股東紅利之分派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發放,其中現金股利所占比率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有前一年度累積或當年度發生但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股東權益減項,應自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足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提撥供分派前先行扣除。

備註:無

微星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1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4,796,612,156

本期淨利(淨損)(元):16,921,005,194

可分配盈餘(元):29,798,288,41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0,927,298,32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870,990,08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本公司所處產業變化快速,多項高階利基產品正值成長階段,股利之發放除考量未來營運發展之所需外,將同時兼顧股東之權益。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及彌補以往虧損,如尚有盈餘,則應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後之總額提撥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九十,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將應分派股東紅利之全部或一部,授權董事會特別決議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或以發行新股之方式為之,提請股東會決議後辦理。股東紅利按股份總數比例分派之。股東紅利之分派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發放,其中現金股利所占比率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有前一年度累積或當年度發生但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股東權益減項,應自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足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提撥供分派前先行扣除。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