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星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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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電腦及週邊設備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377 |
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立德街69號 |
英文地址 | No.69, Lide St., Zhonghe Dist.,New Taipei City 235,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22178368 |
官網 | http://tw.msi.com/ |
電子郵件信箱 | 080419861@msi.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2)22271707 |
簽證會計師2 | 于智帆 |
簽證會計師1 | 梁華玲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
過戶電話 | (02)66365566 |
股票過戶機構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8,448,561,99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1998-10-31 |
成立日期 | 1986-08-04 |
總機電話 | (02)32345599 |
代理發言人 | 張茹婷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 | 洪寶玉 |
總經理 | 黃金請 |
董事長 | 徐祥 |
微星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4,540,950,029
本期淨利(淨損)(元):7,532,895,637
可分配盈餘(元):31,145,171,90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6,582,948,42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4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562,223,47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本公司所處產業變化快速,多項高階利基產品正值成長階段,股利之發放除考量未來營運發展之所需外,將同時兼顧股東之權益。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及彌補以往虧損,如尚有盈餘,則應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後之總額提撥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九十,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將應分派股東紅利之全部或一部,授權董事會特別決議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或以發行新股之方式為之,提請股東會決議後辦理。股東紅利按股份總數比例分派之。股東紅利之分派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發放,其中現金股利所占比率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有前一年度累積或當年度發生但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股東權益減項,應自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足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提撥供分派前先行扣除。
備註:無
微星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0,927,298,324
本期淨利(淨損)(元):9,962,520,171
可分配盈餘(元):30,117,000,94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4,540,950,02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576,050,91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本公司所處產業變化快速,多項高階利基產品正值成長階段,股利之發放除考量未來營運發展之所需外,將同時兼顧股東之權益。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及彌補以往虧損,如尚有盈餘,則應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後之總額提撥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九十,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將應分派股東紅利之全部或一部,授權董事會特別決議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或以發行新股之方式為之,提請股東會決議後辦理。股東紅利按股份總數比例分派之。股東紅利之分派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發放,其中現金股利所占比率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有前一年度累積或當年度發生但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股東權益減項,應自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足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提撥供分派前先行扣除。
備註:無
微星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1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4,796,612,156
本期淨利(淨損)(元):16,921,005,194
可分配盈餘(元):29,798,288,41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0,927,298,32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870,990,08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本公司所處產業變化快速,多項高階利基產品正值成長階段,股利之發放除考量未來營運發展之所需外,將同時兼顧股東之權益。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及彌補以往虧損,如尚有盈餘,則應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後之總額提撥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九十,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將應分派股東紅利之全部或一部,授權董事會特別決議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或以發行新股之方式為之,提請股東會決議後辦理。股東紅利按股份總數比例分派之。股東紅利之分派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發放,其中現金股利所占比率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有前一年度累積或當年度發生但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股東權益減項,應自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足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提撥供分派前先行扣除。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