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半導體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329
地址高雄市楠梓區中三街9號
英文地址9 Central 3rd. St. N.T.I.P.KAOHSIUNG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9004161
官網www.ose.com.tw
電子郵件信箱csr@ose.com.tw
傳真機號碼(07)365-2441
簽證會計師2江采燕
簽證會計師1王國華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過戶電話(02)6636-5566
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特別股27027000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8,255,783,33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4-04-20
成立日期1971-06-12
總機電話(07)361-3131
代理發言人賴貞伶
發言人職稱財務處長
發言人洪士民
總經理涂家榮
董事長董悅明

華泰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2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65,992,706

本期淨利(淨損)(元):1,701,488,894

可分配盈餘(元):2,825,489,11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942,903,11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66,37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並得分派特別股股息。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依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由董事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當年度擬分派盈餘數額不得低於累積可分配盈餘之10%,惟累積可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1%,得不予分配,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10%。

備註:無

華泰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第4季

股利所屬期間:111/10/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4-2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76,267,922

本期淨利(淨損)(元):228,065,421

可分配盈餘(元):1,811,436,63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86,271,552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季終了後為之,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依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由董事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當年度擬分派盈餘數額不得低於累積可分配盈餘之10%,惟累積可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1%,得不予分配,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1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72,012,083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5000000

備註:無

華泰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第4季

股利所屬期間:110/10/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4-2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1,530,580,505

可分配盈餘(元):1,196,329,69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62,414,15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53,735,53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季終了後為之,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依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由董事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當年度擬分派盈餘數額不得低於累積可分配盈餘之10%,惟累積可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1%,得不予分配,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10%。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