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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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半導體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2329 |
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中三街9號 |
英文地址 | 9 Central 3rd. St. N.T.I.P.KAOHSIUNG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89004161 |
官網 | www.ose.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csr@ose.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7)365-2441 |
簽證會計師2 | 江采燕 |
簽證會計師1 | 王國華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
過戶電話 | (02)6636-5566 |
股票過戶機構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
特別股 | 27027000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8,255,783,33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1994-04-20 |
成立日期 | 1971-06-12 |
總機電話 | (07)361-3131 |
代理發言人 | 賴貞伶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處長 |
發言人 | 洪士民 |
總經理 | 涂家榮 |
董事長 | 董悅明 |
華泰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2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65,992,706
本期淨利(淨損)(元):1,701,488,894
可分配盈餘(元):2,825,489,11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942,903,11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66,37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並得分派特別股股息。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依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由董事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當年度擬分派盈餘數額不得低於累積可分配盈餘之10%,惟累積可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1%,得不予分配,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10%。
備註:無
華泰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第4季
股利所屬期間:111/10/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4-2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76,267,922
本期淨利(淨損)(元):228,065,421
可分配盈餘(元):1,811,436,63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86,271,552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季終了後為之,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依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由董事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當年度擬分派盈餘數額不得低於累積可分配盈餘之10%,惟累積可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1%,得不予分配,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1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72,012,083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5000000
備註:無
華泰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第4季
股利所屬期間:110/10/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4-2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1,530,580,505
可分配盈餘(元):1,196,329,69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62,414,15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53,735,53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季終了後為之,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依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由董事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當年度擬分派盈餘數額不得低於累積可分配盈餘之10%,惟累積可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1%,得不予分配,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10%。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