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寶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腦及週邊設備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2324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81號及581之1號
英文地址No. 581 & 581-1, Ruiguang Rd., Neihu DistrictTaipei City 11492,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1222725
官網www.compal.com
電子郵件信箱Investor@Compal.com
傳真機號碼(02)26591566
簽證會計師2郭冠纓
簽證會計師1簡思娟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過戶電話(02)6636-5566
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44,071,466,25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1992-02-18
成立日期1984-06-01
總機電話(02)87978588
代理發言人王正強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呂清雄
總經理翁宗斌
董事長許勝雄

仁寶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0,305,106,515

本期淨利(淨損)(元):7,667,626,553

可分配盈餘(元):48,148,534,83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3,741,388,20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2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288,575,95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本次現金股利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嗣後如因流通在外股數變動,致使股東配息比率及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度總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提繳所得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為可供分配餘額,由董事會視營運狀況保留適當額度後,擬具盈餘分配案,依本公司章程第三十條之一第二項及第廿九條規定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股東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產業之生命週期正處於成長期,為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資本預算、長期財務規劃及國內外競爭等因素,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公司於年度決算後如有分派盈餘,以不低於當年度本期稅後淨利之百分之三十分配股東股息及紅利,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

仁寶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1,816,909,610

本期淨利(淨損)(元):7,288,292,281

可分配盈餘(元):44,712,253,14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0,305,106,51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2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288,575,95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本次現金股利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嗣後如因流通在外股數變動,致使股東配息比率及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度總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提繳所得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為可供分配餘額,由董事會視營運狀況保留適當額度後,擬具盈餘分配案,依本條第二項及第廿九條規定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股東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產業之生命週期正處於成長期,為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資本預算、長期財務規劃及國內外競爭等因素,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公司於年度決算後如有分派盈餘,以不低於當年度本期稅後淨利之百分之三十分配股東股息及紅利,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

仁寶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8,671,484,447

本期淨利(淨損)(元):12,632,666,670

可分配盈餘(元):38,868,344,21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1,816,909,61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4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814,293,25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度總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提繳所得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為可供分配餘額,由董事會視營運狀況保留適當額度後,擬具盈餘分配案,依本條第二項及第廿九條規定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股東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產業之生命週期正處於成長期,為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資本預算、長期財務規劃及國內外競爭等因素,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公司於年度決算後如有分派盈餘,以不低於當年度本期稅後淨利之百分之三十分配股東股息及紅利,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

備註:本次現金股利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嗣後如因流通在外股數變動,致使股東配息比率及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