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一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化學工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773
地址高雄市永安區永工一路5號
英文地址No.5,Yeong Gong 1st Rd,Yeong An Dist.,Kaohsiung 82841,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勝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5970680
官網http://www.shinychem.com.tw/
電子郵件信箱account@shinychem.com.tw
傳真機號碼07-6222620
簽證會計師2黃鈴雯
簽證會計師1謝仁耀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過戶電話02-2504-8125
股票過戶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2,500,00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9-02-27
成立日期1979-01-24
總機電話07-6219171
代理發言人王興嘉
發言人職稱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黃有慶
總經理孫靜源
董事長孫靜源

勝一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1

股東會日期:113-05-1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964,560,422

本期淨利(淨損)(元):1,578,461,065

可分配盈餘(元):4,373,528,3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573,528,3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00,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6%為員⼯酬勞及不得⾼於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酬勞得以股票或現⾦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為之。前⼆項應由董事會決議⾏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切稅捐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視業務狀況酌予保留部份盈餘後,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產業正值營運成⻑期,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未來數年仍有重⼤之擴廠計劃,惟考量公司應可⾃外界取得⾜夠之資⾦以⽀應該年度之重⼤資本⽀出,因此當年度所分派之股利中,現⾦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

備註:

勝一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2

股東會日期:112-05-1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194,021,181

本期淨利(淨損)(元):1,825,316,239

可分配盈餘(元):3,864,560,42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964,560,42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00,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6%為員工酬勞及不得高於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視業務狀況酌予保留部份盈餘後,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產業正值營運成長期,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未來數年仍有重大之擴廠計劃,惟考量公司應可自外界取得足夠之資金以支應該年度之重大資本支出,因此當年度所分派之股利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備註:

勝一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3

股東會日期:111-05-2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809,166,092

本期淨利(淨損)(元):1,616,808,255

可分配盈餘(元):3,294,021,18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94,021,18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00,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2.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50,000,0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6%為員工酬勞及不得高於3%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視業務狀況酌予保留部份盈餘後,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產業正值營運成長期,獲利穩定且財務結構健全,未來數年仍有重大之擴廠計劃,惟考量公司應可自外界取得足夠之資金以支應該年度之重大資本支出,因此當年度所分派之股利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