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齡富錦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生技醫療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760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6F(F棟)
英文地址16F., No.3, Yuanqu St., Nangang DistrictTAIPEI,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4742997
官網http://www.pbf.com.tw
電子郵件信箱service@pbf.com.tw
傳真機號碼02-26558318
簽證會計師2趙敏如
簽證會計師1呂莉莉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股票過戶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過戶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
過戶電話(02)2746-3797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857,390,13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8-01-23
成立日期1976-01-07
總機電話02-26558218
代理發言人王烽任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特別助理
發言人丁爾昆
總經理江宗明
董事長張立秋

寶齡富錦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587,445

本期淨利(淨損)(元):77,219,549

可分配盈餘(元):72,491,83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900,62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000000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二分之一決議,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採穩健平衡原則,並參酌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公司未來發展等因素,就累積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四十以上分派股東紅利,所分配之股東紅利中提撥至少百分之十發放現金紅利。但董事會得依當時整體營運狀況調整比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8,608,519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7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寶齡富錦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3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21,244

本期淨利(淨損)(元):182,344,351

可分配盈餘(元):169,778,52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587,44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9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5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71,478,02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二分之一決議,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採穩健平衡原則,並參酌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公司未來發展等因素,就累積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四十以上分派股東紅利,所分配之股東紅利中提撥至少百分之十發放現金紅利。但董事會得依當時整體營運狀況調整比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寶齡富錦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97,704

本期淨利(淨損)(元):104,402,159

可分配盈餘(元):97,348,93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321,24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12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8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8,608,51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二分之一決議,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得依法令規定分派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二分之一決議,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採穩健平衡原則,並參酌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公司未來發展等因素,就累積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四十以上分派股東紅利,所分配之股東紅利中提撥至少百分之十發放現金紅利。但董事會得依當時整體營運狀況調整比例。。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