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星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器電纜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617
地址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231號
英文地址231,Sec.3,Chung-Cheng RD.,Jen-Teh District ,Tainan CityTainan City,717 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3341336
官網http://www.jswire.com.tw
電子郵件信箱frank@nt1.jswire.com.tw
傳真機號碼06-2700599
簽證會計師2楊博任
簽證會計師1蘇彥達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過戶電話02-66365566
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577,332,35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0-09-11
成立日期1971-07-17
總機電話06-2705211
代理發言人黃維民
發言人職稱協理
發言人薛添得
總經理邱守基
董事長王東澤

榮星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113-06-1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93,989,758

本期淨利(淨損)(元):14,681,244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四條: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不低於千分之五分派員工酬勞及不超過當年度獲利狀之百分之三分派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前項所稱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業務所需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所處行業特性穩定,為一長久永續經營的事業,為健全公司財務結構並保障投資人權益,本公司乃採取平衡股利政策,綜合考量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未來獲利狀況,其分派比例,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五,唯若未來盈餘及資金較為充裕時,則提高現金股利發放比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7,339,352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0000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8,185,807

可分配盈餘(元):175,525,159

備註:

榮星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備註: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9

股東會日期:112-06-1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58,061,525

本期淨利(淨損)(元):50,510,491

可分配盈餘(元):241,309,72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93,989,75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7,319,971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四條: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不低於千分之五分派員工酬勞及不超過當年度獲利狀況之百分之三分派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前項所稱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業務所需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所處行業特性穩定,為一長久永績經營的事業,為健全公司財務結構並保障投資人權益,本公司乃採取平衡股利政策,綜合考量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未來獲利狀況,其分派比例,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五,唯若未來盈餘及資金較為充裕時,則提高現金股利發放比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榮星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1

股東會日期:111-06-1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97,597,835

本期淨利(淨損)(元):209,741,650

可分配盈餘(元):287,871,43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58,061,52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9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9,809,91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四條: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不低於千分之五分派員工酬勞及不超過當年度獲利狀況之百分之三分派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前項所稱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業務所需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所處行業特性穩定,為一長久永績經營的事業,為健全公司財務結構並保障投資人權益,本公司乃採取平衡股利政策,綜合考量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未來獲利狀況,其分派比例,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五,唯若未來盈餘及資金較為充裕時,則提高現金股利發放比例。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