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錦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子零組件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582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建康路168號9樓
英文地址9F., No.168, Jiankang Rd.,Zhonghe Dist.New Taipei City 235,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信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35966577
官網www.syncmold.com.tw
電子郵件信箱information@syncmold.com.tw
傳真機號碼02-66216000
簽證會計師2黃堯麟
簽證會計師1陳致源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過戶電話02-66365566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237,241,71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9-12-17
成立日期1979-07-07
總機電話02-66215888
代理發言人劉皇佑
發言人張雅惠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總經理陳秋郎
董事長陳秋郎

信錦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8

股東會日期:113-06-2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12,683,725

本期淨利(淨損)(元):642,365,386

可分配盈餘(元):994,244,78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16,244,78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10578785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78,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三及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二。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於零至百分之九十之區間,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備註:無

信錦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5

股東會日期:112-06-1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76,676,725

本期淨利(淨損)(元):371,276,930

可分配盈餘(元):883,856,23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12,683,72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71,172,513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三及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二。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於零至百分之九十之區間,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

信錦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5

股東會日期:111-06-1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48,803,117

本期淨利(淨損)(元):251,754,721

可分配盈餘(元):624,125,06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76,676,72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3.3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55,738,10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三及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二。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歷年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於零至百分之九十之區間,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