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水泥工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1108
地址台北市松江路237號15樓
英文地址15TH FL.,NO.237,SUNG KIANG RD.,TAIPEI,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幸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40601248
官網www.luckygrp.com.tw
電子郵件信箱wendy@luckygrp.com.tw
傳真機號碼25048672
簽證會計師2陳薔旬
簽證會計師1陳招美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2381-6288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股票過戶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4,047,380,490
上市日期1990-06-06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成立日期1974-05-07
總機電話25092188
代理發言人陳一誠
發言人職稱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溫秀菊
總經理陳兩傳
董事長陳兩傳

幸福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2/07/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5

股東會日期:113-06-1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36,952,521

本期淨利(淨損)(元):527,139,537

可分配盈餘(元):682,336,88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77,598,83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04,738,04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為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後如有當期淨利,除彌補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額連同上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額合計數提撥百分之四十至八十,如以上限百分之八十計算後每股分配之股利金額仍未滿新台幣一角者,得予保留不分配,餘由董事會擬定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承認之。前項盈餘提撥分派之比率及股票現金之比率得由董事會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並考量投資資金需求及對每股盈餘之稀釋程度,適度採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發放。但配發股票股利以不超過已發行股本百分之二十為限。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除依第二項規定計算外,如有當年度轉入之保留盈餘或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仍應依法令之規定自轉入之保留盈餘或上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或補列特別盈餘公積後,始得分派盈餘。

備註:

幸福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期間:111/07/01~111/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6

股東會日期:112-06-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02,888,947

本期淨利(淨損)(元):581,215,582

可分配盈餘(元):560,742,96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36,952,52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23,790,43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為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後如有當期淨利,除彌補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額連同上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額合計數提撥百分之四十至八十,如以上限百分之八十計算後每股分配之股利金額仍未滿新台幣一角者,得予保留不分配,餘由董事會擬定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承認之。前項盈餘提撥分派之比率及股票現金之比率得由董事會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並考量投資資金需求及對每股盈餘之稀釋程度,適度採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發放。但配發股票股利以不超過已發行股本百分之二十為限。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除依第二項規定計算外,如有當年度轉入之保留盈餘或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仍應依法令之規定自轉入之保留盈餘或上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或補列特別盈餘公積後,始得分派盈餘。

備註:

幸福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0/07/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30

股東會日期:111-06-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97,024,633

本期淨利(淨損)(元):262,205,318

可分配盈餘(元):345,731,77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2,888,94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42,842,82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為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後如有當期淨利,除彌補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額連同上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額合計數提撥百分之四十至八十,如以上限百分之八十計算後每股分配之股利金額仍未滿新台幣一角者,得予保留不分配,餘由董事會擬定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承認之。前項盈餘提撥分派之比率及股票現金之比率得由董事會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並考量投資資金需求及對每股盈餘之稀釋程度,適度採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發放。但配發股票股利以不超過已發行股本百分之二十為限。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除依第二項規定計算外,如有當年度轉入之保留盈餘或當年度稅後盈餘不足提列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仍應依法令之規定自轉入之保留盈餘或上一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列或補列特別盈餘公積後,始得分派盈餘。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