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室內裝潢工程
包括從事符合『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之裝潢工程,如室內地毯鋪設、窗簾安裝、室內地板安裝工程等。
- 消防設備批發
從事4641至4644細類以外機械器具批發之行業,如量測、實驗、醫療、消防、美容、理髮、洗車、產業用飲水、遊樂等機械設備批發;飛機、火車及船艇等交通運輸工具批發;電力設備及電線、馬達、變壓器等電力器材批發。
- 消防警報系統裝修工程
從事建物及土木工程結構體之機電設備、電信線路及電力線路安裝、維修等之行業,如電梯、電扶梯、自動門、監視系統、消防警報系統、電力、電纜及電話線路、公路號誌等裝修工程。
- 油漆粉刷、壁飾(紙)黏貼工程
包括室內外磁(瓷)磚黏貼工程等。
- 其他設計業
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 照明設備製造業
從事照明設備產品製造之行業。包括電燈泡及燈管製造業、照明器具製造業。螢光管之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 強化塑膠製品製造業
從事以樹脂(塑膠)為基材,玻璃纖維、碳纖維等為補強材,複合加工製造各種製品之行業。
-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從事電力設備檢驗維護工程之行業。
- 室內裝潢業
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電器承裝業
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配管工程業
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電器零售業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其他綜合零售業
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 電子材料零售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 照相器材零售業
從事各種照相器材、攝影器材零售之行業。
- 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業
從事F214010 至 F214080細類以外,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之行業。
- 自行車及其零件零售業
從事自行車及其零件零售之行業。包括自行車百貨。
-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 機車零售業
從事機車零售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 汽車零售業
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 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業
從事F114010 至 F114080細類以外,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 自行車及其零件批發業
從事自行車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包括自行車百貨。
-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 機車批發業
從事機車批發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 汽車批發業
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 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從事自行車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之行業。包括自行車製造業、自行車零件製造業。
- 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從事二輪、三輪機車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之行業。包括機車製造業、機車零件製造業。
-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從事汽車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之行業。包括汽車製造業、汽車零件製造業。
-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 建材零售業
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 化粧品零售業
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電子材料批發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 照相器材批發業
從事各種照相器材、攝影器材批發之行業。
- 建材批發業
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 化粧品批發業
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 食品什貨批發業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依消防法規之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行業。
-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零售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
(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
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
二、警報設備
(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
(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
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
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批發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 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 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電器安裝業
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電焊工程業
電焊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太陽熱能設備安裝工程業
從事太陽熱能設備之規劃、設計、安裝、施工及維護之行業。
- 電腦設備安裝業
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氣體、液體燃料導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油漆工程業
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防蝕、防銹工程業
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 不動產買賣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不動產租賃業
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老人住宅業
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