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室內裝潢工程包括從事符合『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之裝潢工程,如室內地毯鋪設、窗簾安裝、室內地板安裝工程等。 
-  管道工程包括飲用水設備裝修、廚房及衛浴管道裝修、消防自動噴水系統裝修、結構體內部各種配管、接管等工程。 
-  家用電器維修包括家電、暖爐、電冰箱、洗衣機、烘乾機、冷氣機、除濕機、家用熱水器、瓦斯爐等維修。 
-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  廢棄物清理業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  油漆工程業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依消防法規之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行業。 
-  室內輕鋼架工程業室內輕鋼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電纜安裝工程業電纜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電器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電器零售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清洗、維修、保養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