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電(視聽設備及家用空調器具除外)批發
從事家用電器及器材批發之行業;視聽設備及家用照明設備批發亦歸入本類。
- 水電工程
從事建物及土木工程結構體之機電設備、電信線路及電力線路安裝、維修等之行業,如電梯、電扶梯、自動門、監視系統、消防警報系統、電力、電纜及電話線路、公路號誌等裝修工程。
- 其他建築工程
包括工廠、旅館、營房、辦公廳舍、醫院及療養院、劇院、倉庫、學校、博物館、室內運動場館、室內娛樂場所、車站、航空站、加油站、寺廟等營建。
- 其他家用電器批發
從事家用電器及器材批發之行業;視聽設備及家用照明設備批發亦歸入本類。
- 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
從事機器設備、燃料導管之保溫、保冷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簡易電信設備安裝業
非屬電信工程業施工範疇之簡易電信設備安裝工程業,如電話、電報線路裝設工程,通信數位網路系統安裝、維護。
- 電信工程業
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從事電力設備檢驗維護工程之行業。
- 電腦設備安裝業
電腦及週邊設備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機械安裝業
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 燃氣熱水器承裝業
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以液化石油或天然氣為燃料之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之行業。
- 電梯安裝工程業
電扶梯、升降機等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電纜安裝工程業
電纜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電器安裝業
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電器承裝業
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配管工程業
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氣體、液體燃料導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業
經營有關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之行業。
- 廢棄物清除業
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依消防法規之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行業。
-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
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經營之檢查項目包括:
一、防火避難設施類(防火區劃、非防火區劃分間牆、內部裝修材料、避難層出入口、避難層以外樓層出入口、
走廊(室內通路)、直通樓梯、安全梯、特別安全梯、屋頂避難平台、緊急進口)。
二、設備安全類(昇降設備、避雷設備、緊急供電系統、特殊供電、空調風管、燃氣設備)。
- 其他設計業
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 景觀、室內設計業
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 老人住宅業
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 不動產租賃業
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不動產買賣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建築經理業
受託從事下列業務之行業:
一、興建計畫審查與諮詢。
二、契約鑑證。
三、不動產評估及徵信。
四、財務稽核。
五、工程進度查核及營建管理。
六、代辦履約保證手續。
七、不動產之買賣或其他清理處分事項。
八、其他有關業務之諮詢及顧問事項。
-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整建或維護事業。
-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
接受委託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
-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 其他工程業
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油漆工程業
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
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玻璃安裝工程業
玻璃、明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室內輕鋼架工程業
室內輕鋼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門窗安裝工程業
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 室內裝潢業
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
交通號誌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綜合營造業
依營造業法之規定,從事綜理營繕工程施工及管理等整體性工作之行業。
- 冷凍空調工程業
依「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從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相關工程之鑑定、檢驗、施工、安裝、測試、維護、保養等項目之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