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繪畫創作
包括版畫等創作。
- 工藝品創作
包括皮革、陶瓷、石材、玻璃、纖維(染、織)、木材、竹材、紙、金屬、漆、複合媒材等工藝創作。
- 其他出版
從事5811至5813細類以外出版品出版之行業,如目錄、照片、明信片、賀卡、美術複製品、廣告印刷品、電話簿及工商名錄等出版。
- 其他創作
包括錄像、裝置、新媒體、環境、攝影藝術、捏麵人等創作。
- 未分類其他專門設計服務
包括珠寶、鞋類等設計。
-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其他設計業
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 產品設計業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 排版業
從事電腦排版、印刷排版、照像排版等業務之行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