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水產品批發
包括蝦蟹類、頭足類、藻類、貝介類等批發。
- 砂石批發
從事磚瓦、砂石、水泥、石灰及其製品等建材批發之行業;混凝土管、磚等混凝土製品批發亦歸入本類。
- 檔土支撐及土方工程
從事營造工程之事前準備,如建物及結構體拆除、岩石鑿除、土方挖填等整地工程,以及基礎與結構有關之預拌混凝土、鋼構、帷幕牆、擋土支撐、外部石作等工程之行業;石油及天然氣以外之礦場非自辦準備作業亦歸入本類。
- 其他汽車貨運
包括附駕駛之貨車租賃、附駕駛之卡車租賃、汽車路線貨運等。
- 五金批發業
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 建材批發業
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 五金零售業
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 人力派遣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租賃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 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
從事 F101040 至 F101980 細類以外之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之行業。
- F106010五金批發業
- F111090建材批發業
- F206010五金零售業
- IZ12010人力派遣業
- JE01010租賃業(機械出租)
- F101990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
- 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