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賃住宅包租
包括從事承租租賃住宅並轉租,及經營該租賃住宅管理業務,且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之租賃住宅服務業資格者。
- 租賃住宅代管
包括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受出租人之委託,經營租賃住宅管理業務之公司。
- 不動產仲介
包括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等。
- 不動產代銷
包括受起造人或建築業之委託,負責企劃並代理銷售不動產之業務等。
- 租賃住宅代管業
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指受出租人之委託,經營租賃住宅管理業務之行業。
- 租賃住宅包租業
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指承租租賃住宅並轉租,及經營該租賃住宅管理業務之行業。
- 建築經理業
受託從事下列業務之行業:
一、興建計畫審查與諮詢。
二、契約鑑證。
三、不動產評估及徵信。
四、財務稽核。
五、工程進度查核及營建管理。
六、代辦履約保證手續。
七、不動產之買賣或其他清理處分事項。
八、其他有關業務之諮詢及顧問事項。
- 不動產買賣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不動產租賃業
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 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從事 H101 至 HZ06 小類以外之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指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
- 不動產代銷經紀業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指受起造人或建築業之委託,負責企劃並代理銷售不動產之業務。